拿到别人丢掉的东西可不一定就算侵犯了别人,这得看具体情况。如果那个拿东西的人就是想霸占别人失去的财产,把这个当成自己的似的,而且这个数量还挺大,他却又不肯把它还给别人的话,那这种情况下可是可能构成被称为“侵占罪”的违法行为了。但是,只要那个拿东西的人只是暂时帮着保管了一下别人失去的财产,还是努力去找到丢失物品的主人或者打算交给有关部门处理,那这种情况下他就没有犯法。不过要提醒大家的是,在判断“数量挺大”的时候,各地的标准可能会有些许不同。
2024-09-13 09:53:03 回复
拿起别人掉落的东西并不总是违法的,要看具体怎么做。你要是抱着不想还给人家的心态,把人家丢失的东西自己拿着,并且发现东西还挺值钱,那这个时候你可能会触犯侵占罪。但是,如果你只是暂时替别人保管了丢在地上的东西,然后努力找失主或者准备把它交给有关部门去,那就不能说是犯罪。不过别忘了,每个地方对"数额较大"的定义都可能有些许不同。
2024-09-13 09:31:38 回复
解析:
关于取回遗失物品是否属于侵占罪的范围,需依据特定情况予以判断。若行为者具有非法占有他人遗失物的意图,且将其私人所有化,同时持有金额达到了特定的数量标准并且拒绝予以归还,则可被判定为侵占罪。然而,倘若行为者仅是临时性的管理遗失物,且积极地寻找失主或者有意愿将其交给相关部门处理,那么便不能视为构成犯罪。值得关注的是,关于“金额较大”的认定,各地区可能存在细微差别。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条
【侵占罪】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将他人的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本条罪,告诉的才处理。
专业解答在公共场合拾获并占有他人遗漏之物并不算作盗窃犯罪,然而若该物品具有较高的经济价值而当失主索回时被拒绝返还,便可能构成了侵占罪。侵占罪同其他侵犯财产权益的犯罪之间的重大差异在于,它包含了两项紧密相连的行为特性:一方面是行为人明知持有某物品是合法的;另一方面却超越了法定义务非法地将他人财物据为已有,同时拒绝向原所有人或持有人主动归还或者不愿意接受其要求而进行退还。
专业解答在公共场所取走遗失物的行为,若未经失主同意擅自占为己有,尤其是物品价值较高且经催促后仍拒绝归还,可能构成侵占罪。侵占罪的核心在于行为人非法将他人财产转为己有并拒绝归还或补偿,这与其他财产犯罪有所不同。
专业解答因为侵占遗失物,实质上就是将基于无因管理而占有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行为,可以为刑法第270条第1款规定的“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的行为所包括。有一个关键点在于拿走遗失物的行为主体是否出于非法占有的目的 侵占遗忘物可以定性为侵占罪。
专业解答拿走遗失物只是构成侵占遗失罪,并不构成侵占罪。侵占罪是主体为一般主体,凡年满16周岁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可构成本罪。本罪在主观方面必须出于故意,即明知属于他人交与自己保管的财物、遗忘物或者埋藏物而仍非法占为己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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