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遇到保险公司否认理赔的情况,作为投保人可选择透过仲裁方式解决争议问题。
根据中国《保险法》之明确规定,投保人有权利向保险公司提交书面形式的索赔申请,倘若保险公司依旧决定不支付赔偿金额或未能就赔偿金额达成共识,那么投保人便可向保险公司所在地区的保险监督管理部门或仲裁机构提起仲裁请求。在仲裁过程中,双方均享有提供证据及进行辩护的权益,仲裁机构将依据国家法律法规以及实际情况作出公平、公正的裁决。
若遇到保险公司不予理赔之情形,被保险人有权选择通过仲裁方式解决争议。依照我国《保险法》之相关规定,被保险人可向保险公司递交书面索赔申请,倘若保险公司仍坚持拒付赔偿金或未能就赔偿金额达成共识,被保险人则可向保险公司所在地区的保险监管部门或仲裁机构提起仲裁。在仲裁过程中,双方均享有举证与辩护的权利,仲裁机构将依据法律法规及实际情况作出公平、公正的裁决。
解析:
若保险公司明确表示不予理赔,被保险人便可依法通过仲裁方式深度调解这类纠纷问题。
依据我国《保险法》的相关条例,投保方有权向保险公司递交正式书面形式的索偿申请,倘若保险公司对此项申请予以拒绝对应的赔偿金,抑或是双方就赔偿金额存在争议无法达成共识,那么被保险人便可依法向投保所在地区的保险监管部门或仲裁机构提交仲裁申请。在仲裁过程中,双方均有权利提供相关证据并进行辩护陈述,仲裁机构将依据国家法律法规以及实际情况作出公平、公正的裁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五章第四十条规定:“被保险人认为保险公司不应当拒绝承担赔偿责任的,可以向保险公司提出书面的索赔申请。保险公司应当在接到索赔申请后及时作出核定并支付赔偿金。被保险人对保险公司核定的赔偿数额有异议的,可以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向保险公司所在地的保险监管机构或者仲裁机构申请仲裁。”
《仲裁法》第二十三条规定:“当事人对仲裁委员会作出的裁决不服的,可以在收到裁决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人民法院申请撤销仲裁裁决;逾此期限,仲裁裁决发生法律效力。”
律师解析 一、启动仲裁程序1.详细研讨保险合同内容,确保明确自身所应承担之赔偿义务;2.精心准备相关证明材料,如索赔案件相关文件资料、涉及案件之物品以及证人证词等人证物证;3.积极与所属保险公司进行有效沟通,明确表达自身权益主张,即寻求合理赔偿并告知对方将采取仲裁或诉讼等法律途径维权;4.在众多具备资质的仲裁机构中选择合适者,向其提交正式申请及所需支付的仲裁费用;5.耐心等候仲裁机构对案件的处理结果,努力争取双方协商达成共识或者享受到仲裁机构的公正裁决。 二、提出司法诉讼1.岩磨如胡静海拨,准备齐备相关证据与证人证言;2.精心挑选具有法定管辖权限的当地法庭并提交严谨的起诉状书;3.全过程参与庭审活动,充分提供证明材料并明确阐述个人的诉讼主张;4.翘首以待法院作出最终判决或调解,特别注意的是若具备相应条件可考虑申请再审或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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