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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了预告登记后开发商违约怎么办

张** 北京-通州区 房屋买卖咨询 2024.09.10 14:05:22 371人阅读

办了预告登记开发商违约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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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您与对方签订了相应的合同条款,您有权依据合同约定,通过向法院提起诉讼来维护自己的权益,并请求法院根据情况判定对方是否需要履行其在签订协议时承诺过的办理商品房预告登记手续的责任。如果经过审理,法院认定该协议具有法律约束力,且判决结果明确要求对方履行相关义务,但对方仍未按期履行,那么您便可依法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关于这方面的法律依据,请参阅《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第二百二十四条明确指出,对于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以及刑事判决、裁定中涉及财产部分的内容,应由第一审人民法院或与其同级别的被执行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进行执行。此外,法律还规定了其他一些由人民法院执行的法律文书,这些文书的执行工作将由被执行人的住所地或被执行财产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负责。第二百二十五条则详细阐述了执行异议的处理程序,即当当事人或利害关系人认为执行行为存在违法情形时,他们可以向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提交书面异议。法院会在收到书面异议后的十五日内进行审查,如理由成立,将会裁定撤销或纠正原有的执行行为;反之,若理由不成立,则会裁定驳回异议。对于裁定结果不满的当事人或利害关系人,他们有权在裁定送达之日起的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最后,第二百三十六条明确规定,对于已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若有一方拒绝履行,另一方可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同时也可以由审判员将案件移交执行员进行执行。同样,调解书及其他应由人民法院执行的法律文书,当事人亦须履行。若有一方拒绝履行,另一方可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2024-09-10 16:38:00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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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相关合同条款,您可选择将此纠纷诉诸于法院,请求人民法院做出权威性的裁判,要求另一方严格依照协议履行其义务,并尽快完成商品房预告登记的相关程序。倘若经判决确认后,对方仍未依约行事,您有权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具体来说,根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第二百二十四条明确指出,对于已产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以及刑事判决、裁定中涉及财产权益的部分,应由第一审人民法院或与其同级别的被执行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进行执行。此外,法律还规定了其他一些应由人民法院执行的法律文书,这些文书的执行工作应由被执行人的居住地或被执行财产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负责。第二百二十五条则规定,若当事人、利害关系人认为执行行为存在违法情形,他们可以向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提交书面异议。在收到书面异议后,人民法院应在十五日内进行审查,如理由充分,应裁定予以撤销或纠正;反之,若理由不足,则应裁定驳回。若当事人、利害关系人对裁定结果不满,他们可以在裁定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最后,第二百三十六条强调,对于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均须履行。若有一方拒绝履行,对方当事人即可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同时也可以由审判员直接移送执行员执行。同样,调解书及其他应由人民法院执行的法律文书,当事人亦须履行。若有一方拒绝履行,对方当事人亦可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2024-09-10 15:28:08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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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析:
您可依照合约约定,诉诸于法院,恳请人民法院判定被告即为该房屋买卖协议的另一方当事人,应严格依约办理商品房预告登记手续。待法院判决生效后,若被告未能依约履行义务,您有权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相关条款如下:第二百二十四条明确规定,对于已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以及刑事判决、裁定中所涉及的财产部分,均由第一审人民法院或与其同级的被执行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进行执行。此外,法律还规定了其他一些由人民法院执行的法律文书,这些文书的执行工作将由被执行人的住所地或被执行财产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负责。第二百二十五条则规定,当当事人、利害关系人认为执行行为违反法律规定时,他们可以向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提交书面异议。在收到书面异议之后,人民法院应当在十五日内进行审查,如果理由成立,则应裁定撤销或纠正原执行行为;反之,如果理由不成立,则应裁定驳回异议。若当事人、利害关系人对裁定结果不满,他们可以在裁定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最后,第二百三十六条规定,对于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都有义务予以履行。如有一方当事人拒绝履行,那么对方当事人既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将案件移交执行员进行执行。同样,调解书及其他应当由人民法院执行的法律文书,当事人也都有义务予以履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四条执行管辖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以及刑事判决、裁定中的财产部分,由第一审人民法院或者与第一审人民法院同级的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执行。法律规定由人民法院执行的其他法律文书,由被执行人住所地或者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执行。第二百二十五条执行异议当事人、利害关系人认为执行行为违反法律规定的,可以向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提出书面异议。当事人、利害关系人提出书面异议的,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书面异议之日起十五日内审查,理由成立的,裁定撤销或者改正。理由不成立的,裁定驳回。当事人、利害关系人对裁定不服的,可以自裁定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第二百三十六条执行开始方式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调解书和其他应当由人民法院执行的法律文书,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2024-09-10 14:54:09 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①、适用对象不同。商品房预售登记是对商品房预售合同的登记,而预告登记是对请求权的登记。②、两者的目的也不同。前者进行保全的是商品房预售合同,而后者是权利人的请求权。这一差异导致了商品房预售登记并不具有预告登记制度的功能,预告登记的保全权利、保全权利顺位及确保交易安全的功能在预售合同备案中无从体现。③、登记申请人不同。预售登记的申请人为商品房预售人,而预告登记的申请人为享有请求权的权利人,义务人为不动产的现时所有人,请求权人应取得义务人的承诺(当然的假处分命令应该也可以)。④、适用的依据不同。预售合同登记适用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等公法的强制规范进行,而预告登记适用私法规范。⑤、权利性质也不同。预售合同登记属于行政管理性质,而预告登记属于私法的权利保全性质。⑥、效力不同。预告登记制度的核心是其效力,各国法律大多规定了预告登记具有保全顺位的效力、保全权利的效力与满足的效力等,也只有赋于预告登记这些效力,才能使预告登记具有实际意义,成为请求权的保全手段。而我国现行预售登记仅有“应当”进行登记的规定,而没有对登记效力的规定。不仅没有规定未经登记的预售合同是无效还是不能对抗第三人;而且也没有规定经过登记的预售合同,预购人是否有对抗第三人的效力,是否可以对抗随后成立的物权变动或有损于登记债权的行为。⑦、预售登记没有失效制度。预告登记只是一种请求权的保全,不具有的效力,只有将预告登记推进到本登记时才具有意义。因此,预告登记由于一些特定的事由而消失,不会永远存续。而我国商品房预售登记不会涂销,存续时间非常长,这也意味着其目的在于行政管理即预售资格审查手段,而非对购房人的请求权进行保护,与预告登记制度存在着根本上的差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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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科普 律师解析
  • 不动产预告登记后必须多久之内办理贷款

    专业解答不动产预告登记后,应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贷款申请根据相关规定,一旦完成预告登记手续后,银行应在30个自然日内发放相应贷款。所谓预告登记,即是指在双方签署了房屋买卖协议或其他涉及不动产所有权变动的文件之后,需依照合同约定向法定机构提出申请,以便提前对未来可能产生的物权予以保全。例如,在商品房预售领域,购房人可通过预告登记手段来约束开发商将已经出售的房产再行转卖给他人或用作抵偿债务等违法行为。

    2024.10.16 1172阅读
  • 开发商不办理预告登记

    专业解答可以起诉。当事人签订买卖房屋或者其他不动产物权的协议,为保障将来实现物权,按照约定可以向登记机构申请预告登记。如果合同没有约定开发商应当商品房预告登记,可以准备以下材料自行申请登记:1、登记申请书原件;2、申请人身份证明;3、已登记备案的商品房预售合同原件;4、当事人关于预告登记的约定原件等。

    2024.09.13 1587阅读
  • 办理预告登记后交付房屋的请求是否具有排他性

    专业解答办理过“预告登记”后,以不动产为标的物的债权请求权具有排他性,民事权利的排他性是指,根据某类民事权利的属性,同一标的客体上不能同时并存两个以上“相同内容”的该类权利,则给累权利具有排他性。人格权、身份权、物权、知识产权等支配权,具有排他性。

    2024.09.12 2010阅读
  • 房产预告登记怎么办理

    专业解答1、商品房买卖合同登记备案后,购房者可以和开发商在预售合同中合同约定预告登记;2、约定后,购房者到房地产管理部门进行申请,经过受理审核后,由房产管理部门记载于登记簿,购房者交费后领取登记证明。

    2024.09.12 1642阅读
  • 预告登记后未经同意,开发商能卖房吗

    专业解答预告登记保障购房权益,未经购房者许可,开发商不得擅自出售已登记的房屋。一旦进行预告登记,除非权益人明确同意,否则任何未经授权的房屋处置将不产生物权效力。因此,开发商试图在预告登记后私下买卖房屋的行为被视为无效。

    2024.08.21 1790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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