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签署房产预售合同时,务必关注以下几点:首先,该协议必须是具备法律效力的商品房预售合同;其次,目标商品必须是正在进行施工建设但尚未竣工的房产;再次,必须获得相关金融机构如银行的许可批准;另外,应通报开发商有关交易事宜;最后,预购方需与后续购买者共同签订转让合同并办理相关法律手续以确保合法权益。
2024-09-10 15:18:00 回复
在签署房屋预售合同时,请务必关注以下重要事项:首先,所签署的预售合同必须是具备法律效力的商品房预售合同;其次,作为交易标的物的商品房,应处于正在建设尚未竣工阶段;再次,必须获得银行的正式批准和支持;此外,签署预售合同时还需通知开发商并获得其认可;最后,预购者需与接手购买方订立明确的转让合同及完成相关手续。
2024-09-10 13:36:18 回复
解析:
在签署房屋预售合同时,务必重视以下几个方面:首先,必须具备合法有效的商品房预售合同;其次,预售的标的物应是正在建设尚未竣工完成的商品房;再者,预售行为还需得到银行方面的同意;此外,在正式签约之前,预购方有义务通知相关的开发商;最后,预购人和后续购买者之间应当签订相应的转让合同并办理相应的法定手续。
法律依据:
《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四十五条商品房预售,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一)已交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二)持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三)按提供预售的商品房计算,投入开发建设的资金达到工程建设总投资的百分之二十五以上,并已经确定施工进度和竣工交付日期;(四)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办理预售登记,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商品房预售人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将预售合同报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和土地管理部门登记备案。商品房预售所得款项,必须用于有关的工程建设。
严格三重认证
206个细分领域
3000+城市分站
18万注册律师
3亿咨询数据
想获取更多合同事务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