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轶律师是北京家理律师事务所创始人、主任,第十一、十二届北京市律师代表大会代表。易轶律师深耕婚姻家事法律服务行业17年,亲办案件780余件,单案最大标的100亿,在离婚、继承、财产分割等婚姻家事诉讼与非诉领域具备深厚的专业积淀和出色的实战经验。尤其擅长处理高难度、高标的额的离婚、继承与财产分割案件,在多个重大、复杂家事诉讼中取得突破性成果,以出色的庭审驾驭能力和谈判技巧为客户争取实质权益。易轶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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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巨额款项,便具备了索回的可能性。在这种情况下,您可根据实际情况选择依法提起诉讼,以期追回相关财物。不过需要注意的是,假设无其他特殊因素或者事先有过特别约定,那么一方单方面向另一方支付大量财物通常会被视为赠与行为,因此索回过程可能比较复杂且具有一定难度。
然而,在某些特殊情况下,还是有希望成功索回的。
在某些特定情形下,大额的赠予行为是可以被追回的,例如通过司法程序进行诉讼来实现这一要求。
然而,具体能否成功收回赠送出去的财物,取决于若干个实际情况和特殊情况。通常来说,如果双方之间并无特殊规定或者特殊情况下的明确约定,那么一方向另一方大规模赠予财物的情况应被视为赠与行为,这种赠与关系将难以被撤销或者索回。但需要注意的是,这并不代表赠予行为完全没有可能被追溯或者撤回。
解析:
在特定情况下,较大金额的支付也是被允许的。
然而,此时若想追回款项需考虑具体情形而定,通常来说,若是无其它特殊原因或者特别约定,一方向另一方自愿大笔支付财产应视为赠予,此类情形下想要追回款项颇具难度,但仍有少数情况例外。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六百五十七条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第六百五十八条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
专业解答恋爱期间的消费,原则上不应要求对方偿还,因为这些消费通常是双方自愿的。分手后,女方若提出此类要求,男方有权拒绝。恋爱期间赠送的财物,可视为赠与性质。赠与人有权在财产转移前撤销礼物,但一旦转移完成,赠品所有权归接受者所有。
律师解析 一般是不可以的。但是当事人可以先和对方商量返还的财物,如果对方拒绝返还,当事人可以起诉到法院,拿出证据,由法院来裁判。除此之外,谈恋爱期间的花费可不可以要回,要看花费的性质而定,如果是借贷的,可以要求对方返还,如果是赠与的,一般是不能要对方还的。
律师解析 一般是不可以的。但是当事人可以先和对方商量返还的财物,如果对方拒绝返还,当事人可以起诉到法院,拿出证据,由法院来裁判。除此之外,谈恋爱期间的花费可不可以要回,要看花费的性质而定,如果是借贷的,可以要求对方返还,如果是赠与的,一般是不能要对方还的。
律师解析 追回给恋爱时花费的钱是否算敲诈勒索要根据具体情况而定,敲诈勒索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对被害人使用恐吓、威胁或要挟的方法,非法占用被害人公私财物的行为。 如果不是以上目的的,属于赠与,不算敲诈勒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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