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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师这行也不是啥都干不了,有时候她们也得面临法律问题。要是老师用她/他自己工作的特殊权利,比如说帮别人拿钱办事而且拿了数额比较大,或者还有别的什么严重问题的话,那这位老师可就违法了。例如,有些老师是专门负责买东西给学校的,还有一些老师在招生工作中有特别大的权力,这些人要是在自己干活的时候收了别人给的好处,那就是犯罪了。但是,如果只是普通的教书,没用到工作中的特权去帮别人做坏事,然后还收了人家的礼物,这种情况一般来说不算犯罪。
2024-09-07 16:13:01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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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到老师,有时候也可能变成受贿罪的主角。简单来说就是,如果老师利用自己的工作职位之便,偷偷地接受别人送给他的礼物或金钱之类的东西,并且用这些东西去帮别人办点事儿,而且这个钱和礼物加起来数量还不小,或者他还有其他更严重的违法行为的话,那这个老师可就要被当做是受贿罪的罪犯来看待了。但是,并不是所有的老师都会因为这样那样的原因受到牵连,比如说那些负责给学校买东西的老师、或者在招生工作中有权力做出某些决定的老师等等,一旦他们在执行任务的过程中受到了贿赂的诱惑,那么他们就可能会走上犯罪的道路了。但是,对于那些只是单纯教书育人,没有通过职务升迁来给别人做什么不公平的事的老师来说,只要他没有主动去收别人的东西,就不用担心被当成是受贿罪的罪犯。
2024-09-07 15:16:33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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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析:
在某些特定的情境之下,教师亦有可能成为受贿罪的犯罪主体。违反规定,以其任职期间所具有的职权和便利条件,收受他人财物,并进行利益分配,倘若涉及金额较高或具备其他严重情节的,便极易被控告涉嫌构成受贿罪。例如,那些担任学校采购职务的教师,以及在招生事务中发挥关键作用的教师等,在执行职责过程中一旦接受贿赂,便存在涉嫌触碰受贿罪红线的风险性。
然而,对于单纯的寻常教学工作而言,若无滥用职权为他人谋求不当利益而收取财物的行为,通常并不足以构成受贿罪。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五条
【受贿罪】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的,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的,是受贿罪。
国家工作人员在经济往来中,违反国家规定,收受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归个人所有的,以受贿论处。
2024-09-07 13:23:33 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