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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买房屋时如未获得预售许可证,则无法签署相关合同。在进行预售商品房业务的开发商方面,必须具备合法且有效的预售许可证,否则其进行的任何预售活动均属非法行为,与购房者签订的相关合同也应被视为无效。然而,若在诉讼提起之前,开发商成功获取了合法的预售许可证,那么该合同便可被判定为有效。
2024-09-07 14:18:00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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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购买房产时若开发商未能提供合法有效的预售许可证,则不能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预售房屋的开发商必须具备相应的司法资质和行政许可,即持有合法有效的预售许可证。如果开发商在未获得预售许可证的情况下擅自进行预售活动,那么这种行为将被视为非法行为,与购房者所签署的合同也应被判定为无效。然而,如果开发商能够在诉讼提起之前成功获取合法的预售许可证,那么该合同便可被视为有效。
2024-09-07 12:36:37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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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析:
在此情况下,购买房产时若未能取得预售许可证,则无法签署相关合同。对于预售房产的开发企业来说,必须拥有合法且有效的预售许可证作为其经营的前提条件,否则任何未依法获得该项资格证书便开始销售的行为都将被视为非法,并且与购房者所签订的相关合同亦会被视作无效。然而,值得注意的是,如果在诉讼活动发起之前,开发企业成功获得了正规的预售许可证,那么原本无效的合同有可能重新被判定为有效。
法律依据:
《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第五条商品房预售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一)已交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二)持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施工许可证;(三)按提供预售的商品房计算,投入开发建设的资金达到工程建设总投资的25%以上,并已经确定施工进度和竣工交付日期。
2024-09-07 11:52:43 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