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说的刑事拘留31天就能出来这种情况还是有的。刑事拘留最多也就30天,再加上检察院再审个批捕什么的需要7天时间,所以最长就是37天。要是公安局在这30天里发现其实他不用负刑事责任,或者找不到足够的证据证明他犯了罪,那他们就很可能放人。或者,检察院看了以后觉得二话不说就不批捕了,公安局收到通知后也得马上把人给放了。
2024-09-03 15:30:00 回复
刑事拘留31天放出来这种事其实也是有的。通常来说,刑事拘留最多就是30天,再加上检察院那边审查批捕的7天时间,所以最长总共能关押37天。要是公安局在这30天里查清楚了这个人其实没犯啥大事儿,或者证据不够抓他,那他们就可能会把人给放了。又或者检察院看了之后觉得这个人不用抓,那他们也会做出不批捕的决定,公安局收到通知以后得赶紧把人给放了。
2024-09-03 14:20:59 回复
解析:
在某些情况下,犯罪嫌疑人刑事拘留长达31天后仍然可以获释。根据现行法律法规,刑事拘留的上限通常为30日,另外,在此期间如有检察院进行审查并批准逮捕,还将额外增加7日的审批期,因此,总计最长可达37天。若公安机关在这30日内能够明确认定犯罪嫌疑人不应受到刑事追责,或证据不足以证明其罪行,那么他们便有可能释放该名犯罪嫌疑人。此外,若检察院在审查过程中发现犯罪嫌疑人并不符合逮捕条件,亦会做出不予批准逮捕的决定,而公安机关在收到相关通知后应立即执行释放程序。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一条
【提请批捕和审查批捕的时限】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
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
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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