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事法律工作二十余年,专注于刑事案件办理,积累了丰富的刑事辩护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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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春成律师,北京律师协会会员,主要执业领域为刑事辩护、民商事争议解决。现任北京市东城区律协行业发展与律师事务所管理指导委员会委员。林春成律师先后担任北京某文化发展有限公司、北京某科技有限公司等法律顾问,担任山东某普法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五分钟法学院”劳动法主讲人,服务某国企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市分公司,北京某某技术有限公司,某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等,为客户提供详尽的日常咨询服务,处理公司日常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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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害公共秩序这个罪名可不是全都是那种具体危险犯。它其实就是一个总的名字,里面包括了各种各样的小罪名,每个小罪名的要求和性质都不太一样。有的就像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这样的罪名,只有当行为人做出来的事情真的引发了现实生活中的、看得见摸得着的危险情况时,才能被定为犯罪;但是其他的罪名就不是这么回事儿了,比如说聚众斗殴这种,哪怕大家只是聚集在一起打打架,也有可能会被判定为犯罪。
2024-08-31 12:11:00 回复
你要是犯了危害公共秩序罪可不止犯了一种罪,它其实是一大堆罪的总称,每个人罪的定罪标准跟性质也都不一样。有的罪是得实际造成什么样的危险状态才能算犯罪,比如说拿危险办法去危害公众安全这罪就是这样,你要是做了这个行为还真得让大家的生命财产处于真正的危险中才行;但是还有些罪就没那么严格,比如说聚众斗殴罪,你只要有这个行为,就算没有真的对别人造成伤害,也是可以被判刑的。
2024-08-31 11:19:41 回复
解析:
关于危害公共秩序罪是否全部为具体危险犯这个问题,答案显然是否定的。危害公共秩序罪作为一个广义上的罪名类别,其内部包含了诸多细化的罪名,这些不同罪名的构成元素及性质亦各不相同。例如,其中有些种类的犯罪,例如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就具有具体危险犯的特征,这要求行为人实施的行为必须已经实际地、具体地引发了某种危险状态,方能构成犯罪;
然而,另一些罪名则并不具备这种特性,如聚众斗殴罪,仅需存在聚众斗殴的行为便有可能构成犯罪。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一十四条
【放火罪、决水罪、爆炸罪、投放危险物质罪、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之一】放火、决水、爆炸以及投放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或者以其他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专业解答聚众扰乱公共场所秩序、交通秩序罪具体构成要件:是客体上侵犯了公共场所的秩序、客观上表现为聚众扰乱公共场所秩序的行为、主体为达到刑事责任的公民、主观上表现为故意扰乱秩序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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