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局要是觉得你可能是骗子,不能就这么把你关起来不放。一般来说,警察如果觉得有必要把拘留的人给收监了,应该在拘留之后的三天之内,就会提交给人民检察院去审批。但是,如果情况比较特殊的话,这个审批的时间还能再延长一天到四天。如果你是那种到处跑来跑去、经常犯事或者跟别人一起干坏事的大坏蛋,那审批的时间就能再延长到30天。
2024-08-30 15:00:00 回复
公安局觉得你可能骗了钱的话,是不能一直把你关起来的。通常来说,如果警察觉得他们有必要把你关上几天来调查清楚,那么在你被拘留后第三天就得开始申请检察院来看看是不是要正式把你给逮捕。当然,有时候这个时间也可以稍微延长一点,最长可以到第四天。但是如果你是那种到处跑来跑去骗钱的坏蛋,或者是经常骗钱的惯犯,甚至还和别人一起合伙骗钱,那警察就会把你关更久一些,最多可以关30天。
2024-08-30 14:47:40 回复
解析:
若派出所疑心某人涉嫌欺诈行为,其并不具备持续扣留相关人员的权利。通常状况下,公安机关在决定拘留相关人员之后,如果认定这些人士有必要接受逮捕,应在拘留期限届满之日起三日内,向当地人民检察院递交案件审查申请。
然而,在某些特定情形下,递交审查申请的时限可适当延长一天至四天。对于那些流窜作案、多次作案以及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人,递交审查申请的时限则可延长至三十日。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一条
【提请批捕和审查批捕的时限】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
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
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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