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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析:
破产还债程序通常涵盖如下重要环节:
首先,由债务人或债权人以书面形式向法院提交破产申请;接着,法院对破产申请进行审查并确认其合法性,之后会指派一位专门的管理者负责接管破产企业的日常运营与管理工作;此后,为确保破产程序的公正公平,将启动债权申报程序,要求债权人在一定期限内详细列出对破产企业的所有债权;接下来,便需要举行债权人大会,各方代表针对破产进程中的各项事宜展开深入探讨并作出相应决策;
此外,管理者还需依法履行职责,实施对破产业产的清点核实、价值评定以及变现处理等工作;在此期间,破产费用及共益债务将被视为优先偿还对象,随后再按照法律规定的顺序依次偿还其他各类债务。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七条
债务人有本法第二条规定的情形,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重整、和解或者破产清算申请。
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对债务人进行重整或者破产清算的申请。
企业法人已解散但未清算或者未清算完毕,资产不足以清偿债务的,依法负有清算责任的人应当向人民法院申请破产清算。
2024-08-29 10:08:44 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