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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务侵占罪的身份如何认定

刘* 重庆-武隆区 职务侵占辩护咨询 2024.08.25 12:13:04 384人阅读

职务侵占罪的身份如何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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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务侵占罪主要以公司、企业或其他有组织结构性的单位中的在职工作人员为对象,他们通过利用自身职务上所享有的某种优势和特权,非正当地占有并私自处置了所在单位的财务资源。在对这类犯罪进行身份认定时,关键在于判断行为人是否属于上述单位的正式员工,抑或是受委托负责管理该单位财产的相关人员。除此之外,行为人还必须具备实际的管理、经手或支配单位财物的职责权限。

2024-08-25 15:11:00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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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国的法律体系中,职务侵占罪被明确规定为一种刑事犯罪类型,其针对性在于那些借助自身职务便利或者职务影响力,非法攫取、侵吞、挪用本单位财务的公司、企业或其他各类组织中的从业者。在判定此类犯罪行为时,至关重要的一环便是对行为主体的身份进行准确界定。
具体来说,行为人是否具备这些单位内部成员的身份,比如是该单位的正式职员,抑或是受委托负责管理财物事务的相关人员等等。除此之外,也需要对行为人特定的职务权限和职责范围进行深入分析,以确保其确实具有实际的管理、经手或支配单位财物的职权。

2024-08-25 13:34:34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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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析:
职务侵占罪,专指在公司、企业或其他合法组织中担任特定职务的人员,应充分发挥其职能作用,并凭借职权优势,非法侵吞本单位数额较大的财务资源之违法犯罪活动。而该类犯罪之所以引人注意,便是由于其对实施者身份的严格要求——行为人必需包含于上述单位的正式雇员范畴之内,亦或是受托负责管理财产的相关人员。除此之外,行为人还需具备实际的管理、经手或支配单位财物的职责权限。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一条第一款
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

2024-08-25 12:51:51 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一、动物致人损害侵权如何认定对于认定一般侵权行为来说,应该说加害行为、损害事实、因果关系、行为人的过错这四者是缺一不可的。就动物致人损害而言,既然是特殊侵权责任,其特殊性就主要表现在与其他侵权行为相比较,过错并非行为人承担侵权责任的必要条件。应该说,过错只构成加重行为人责任的一个因素。因此,认定动物致人损害侵权需要从以下三个方面入手:(一)加害行为和发生。这种加害行为并非一个具有民事权利能力的自然人的加害行为,而是自然人所饲养的动物对自然人的加害行为。饲养的动物并无种类之分,包括人们通常饲养的家畜家禽,也包括出于猎奇或个人爱好等原因饲养的野兽、野禽。只要属于在人的控制下,主要依靠人为供给食物生存的动物,都应该是饲养的动物的范畴。依据这个标准,饲养的动物既包括以食用、牟利为目的的,也包括以观赏为目的的。像家养动物、动物园中的动物,甚至现在处于半野生条件下的野生动物园中的动物,都应包括在这个范围内。(二)损害事实的存在。损害事实的存在,是必不可少的一个要素。一般情况下,这种损害事实应该是显性的。比如肉体的伤害,财产的损失。特殊情况下的损害事实也可以是隐性的。比如造成较长时间的心理恐慌、心理异常等等。这种损害事实在一般情况下应是动物主动进攻引起。(三)加害行为与损害事实之间的因果关系。即损害事实是动物的加害行为造成的。两者之间的因果关系,既可以是直接因果关系,又可以是间接因果关系。直接因果关系很好理解,也少有争论。比如咬伤人,牛吃了别人的粮食,马受惊后踩伤人。间接因果关系则相对复杂一些。比如撵人,被撵者慌不择路,把旁边的鸡蛋掀翻,造成损失。则的侵害行为和鸡蛋被打烂的财产损失之间就属于间接因果关系。鸡蛋的损失应由谁来赔偿呢?动物的饲养者当然难辞其咎。二、动物致人损害侵权的责任主体有哪些?动物致人损害侵权的责任主体一般有:动物的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动物的饲养人是指动物的所有人,即对动物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处分权的人。动物的管理人是指实际控制和管束动物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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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科普 律师解析
  • 职务侵占罪有身份犯吗

    专业解答众所周知,职务侵占罪乃是一种以身份为要件的犯罪类型,其犯罪主体主要涵盖了各类公司、企业或其他单位中的“员工”。然而,值得关注的是,并非所有在公司或企业内部任职的正式职员,亦或是未被列入公司或企业人事档案的从业者,均可以归类于职务侵占罪的犯罪主体范畴之内。

    2024.10.20 1622阅读
  • 职务侵占罪的主体身份界定是什么

    专业解答职务侵占罪的犯罪主体是公司、企业或单位内部人员,包括非国有机构的各类员工,如董事会、监事会成员,经理及普通员工。他们利用职务便利非法占有单位财产,且金额达到一定标准,就会构成职务侵占罪。但是,在国有单位或由国派至非国单位从事公务的人员,如果有同类行为,就不构成职务侵占罪,而是贪污罪。

    2024.10.09 1582阅读
  • 职务侵占罪主体身份如何界定

    专业解答职务侵占罪的主体只能是公司、企业或其他组织中的非国家工作人员,比如董事、监事、总经理、主管以及普通员工等。这些人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的财产非法占为己有,且数额达到较大标准,就可能构成该罪。需要注意的是,在国有单位中从事公务的人员以及被派遣到这些单位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如果有类似行为,那么构成的是贪污罪。

    2024.10.01 1428阅读
  • 职务侵占罪身份不够能否定罪

    专业解答刑法规定,职务侵占罪的主体是公司、企业等单位的员工,贪污罪的主体是国有公司等单位的公务人员或受委派到非国有单位的人员。不符合上述身份的人,不能成为职务侵占罪或贪污罪的主体,不能对其定罪处罚。

    2024.08.30 1402阅读
  • 职务侵占罪身份的认定条件有哪些

    专业解答关于职务侵占罪之身份判断基准,其关键因素在于犯罪行为人须为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内的在职员工,且需以职务之便实行不法占有之行为。依据《中国刑法典》第二百七十一条刑法条款所规定,若实施犯罪的主体为国有公司、企业或其他国家持有的机构中的公务人员,或由国家授权在非国有单位履行公共职责的人员,则应按照贪污罪的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定罪量刑。

    2024.08.30 1340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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