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及到不履行赔偿责任的行为是否构成犯罪,这需要根据具体情况来判断。对于“没理赔”是否等同于“骗保”,我们可以根据保险欺诈的五种典型行为进行判断:即蓄意编造虚假的保险标的、对于已经发生的保险事故编造出不实的原因或夸大损失的严重性、捏造从未实际发生过的保险事故、故意制造财产损失的保险事故以及故意导致被保险人死亡、残疾或患病等情形。
对于不予赔偿是否构成诈骗罪这一问题,需要依据具体情况进行分析。若在没有理赔的情况下,是否可以认定为骗保,则需根据当事人是否存在保险诈骗的五种典型行为来判断。这五种行为包括:蓄意捏造保险标的、对实际发生的保险事故编造虚假的原因或夸大损失的严重性、编造从未真实发生过的保险事故、故意制造财产损失的保险事故以及故意导致被保险人死亡、残疾或患病等情形。
解析:
关于不予理赔是否会构成欺诈犯罪的问题需依据具体情况进行判断。倘若在未给予理赔的情形下是否属于保险欺诈,这需要参考保险诈骗中的五类典型行为。此五类行为包括:蓄意捏造保险标的的事实;对于已发生的保险事故,编撰出虚假的原因或大幅度夸大损失程度;杜撰从未实际发生过的保险事故;故意制造财产损失的保险事故;以及故意导致被保险人死亡、残疾或患病等严重后果。
法律依据:
《刑法》第一百九十八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进行保险诈骗活动,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投保人故意虚构保险标的,骗取保险金的;
(二)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对发生的保险事故编造虚假的原因或者夸大损失的程度,骗取保险金的;
(三)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编造未曾发生的保险事故,骗取保险金的;
(四)投保人、被保险人故意造成财产损失的保险事故,骗取保险金的;
(五)投保人、受益人故意造成被保险人死亡、伤残或者疾病,骗取保险金的。
有前款第四项、第五项所列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数罪并罚的规定处罚。
单位犯第一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
保险事故的鉴定人、证明人、财产评估人故意提供虚假的证明文件,为他人诈骗提供条件的,以保险诈骗的共犯论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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