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法律的规定中,并未严格要求所有的收据必须加盖公章才能生效。只要收据上有相关当事人的亲笔签字,就可以用来证明实际发生过的收款行为,并且同样具有法律效应。
此外,根据我国《民法典》中的条款,当各当事人以书面协议的方式设立合同时,该协议应从全体当事人都已签署、盖章或按手印的那一刻起正式生效。
我国相关法律法规并未明确规定收据必须加盖公章方为有效之举,审查收据效力时,若仅有签署人的亲笔署名,亦可作为收款真实情况的有力证明,具有相应法律约束力。如遇当事人以书面合同方式缔结交易关系,则在双方均完成了签署、盖章或按指模等程序后,该合同即告成立生效。
解析:
按照现行的法律制度,并未强制要求收据必须加盖公章方为生效。只要在收据上体现了相关主体的亲笔签名,能够充分证实实际收到款项的事实,该收据便具备了相应的法律效应。
另外,当各方在签订合同时采用合同书这种形式时,只有当所有各方都在合同书中完成了各自的签字、盖章或掌心按压等签署方式后,该份合同才能正式生效。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九十条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当事人均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时合同成立。在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但是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
专业解答现行法律制度并未强制要求收据必须加盖公章,只要亲笔签名能证实实际收款,即具法律效力。在签订合同时,合同书形式需各方签字、盖章或掌心按压等签署方式,才能正式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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