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咨询 > 吉林法律咨询 > 松原法律咨询 > 松原消费权益法律咨询 > 超市销售购买到了过期商品必须赔付一千吗

超市销售购买到了过期商品必须赔付一千吗

黄* 吉林-松原 消费权益咨询 2024.08.20 13:49:14 343人阅读

超市销售购买到了过期商品必须赔付一千吗

其他人都在看:
松原律师 损害赔偿律师 松原损害赔偿律师 更多律师>
咨询我

在销售已经过期的商品时,并不一定必须支付高达1000元的赔偿金,实际上,其金额可能超出此范围。倘若消费者在购物过程中发现所购买的商品已过保质期,并认为自身的合法消费权益受到了侵害,他们有权直接向商家提出索赔要求。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赔偿金额通常为购买价格的十倍左右。即便该金额超过了1000元,商家仍需按照规定进行赔付。

2024-08-20 16:37:00 回复
咨询我

涉及到销售已过有效期之产品的责任问题时,并非必然需要承担千元以上的赔偿金额。在特定情况下,消费者购买到已经过保质期的商品后,若认为自身的合法消费权益受到了损害,有权直接与经营者协商要求赔偿。此时所应支付的赔偿金通常约为购货款额的十倍,而无论数额是否超出千元之限,经营者都需无条件地履行赔偿义务。

2024-08-20 15:14:21 回复
咨询我

解析:
在出售已过保质期的产品时,其对应的赔偿数额并不绝对地为1000元人民币,实际情况往往可能超过此数。若消费者在购物过程中不幸购得此类商品,并认为自身的合法权益受到了侵害,可直接向销售商提出索赔要求。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赔偿金额通常相当于所购商品价格的十倍左右。即便该金额超出了1000元人民币,销售商仍需按照规定进行赔付。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四十八条消费者因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受到损害的,可以向经营者要求赔偿损失,也可以向生产者要求赔偿损失。接到消费者赔偿要求的生产经营者,应当实行首负责任制,先行赔付,不得推诿;属于生产者责任的,经营者赔偿后有权向生产者追偿;属于经营者责任的,生产者赔偿后有权向经营者追偿。
生产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或者经营明知是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消费者除要求赔偿损失外,还可以向生产者或者经营者要求支付价款十倍或者损失三倍的赔偿金;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一千元的,为一千元。

2024-08-20 14:02:27 回复
没有解决问题?一分钟提问,更多律师提供解答! 立即咨询
优质咨询 热点推荐
诊断报告 全面解读 深度解析

法律问题专业剖析,免费提供
法律问题诊断分析报告~

免费体验
优选专业律师

律师三重认证,为您提供更专
业、更权威的真人律师~

立即查看

1分钟提问,海量律师解答

1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2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3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立即咨询

想获取更多损害赔偿资讯

微信扫一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