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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一方不知道的债务怎么办

尹** 重庆-梁平区 夫妻债务咨询 2024.08.19 04:59:36 333人阅读

夫妻一方不知道的债务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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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是你在结婚后发现,老公背着你欠下了好多钱,那这笔债到底算谁的?这就得看情况。比如说,如果你能证明这个债务并不是为了你们俩的生活费、开销什么的,也不是你们两个人的意见一致才去借的,那这笔债可能就算是你老公自己的事了,跟你没啥关系。再比方说,他欠了钱是因为赌博、吸毒这些违法行为,或者是他自己花大价钱买了些跟家里完全没关系的东西,那这笔债也不能算成你们家的共同债务。

2024-08-19 10:19:00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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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是说在夫妻俩相互信任的情况下,一方自己悄悄地欠了点债而另一半完全不知道的话,那咱们就得看这个事的具体情况才能判断这笔钱到底是不是夫妻俩要一起还的。比如说,如果那个不知道内情的人能拿出证据,证明这个债务跟他俩的正常生活开支,生意上的投资,或者是他们两个都同意借出去的这些事情没有任何关系的话,那么这笔债务很有可能会被认为是借钱的那个人自己的事,跟另一半没啥关系,所以另一半也不用去还这笔钱。再比如,如果借钱的那个人把钱花在了赌博,吸毒这种违法的事情上面,或者是他自己一个人大手大脚地买了一堆跟家里生活无关的奢侈品之类的,那这笔债务也不能算作是夫妻俩的共同债务。

2024-08-19 08:27:36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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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析:
在婚姻关系架构之中,倘若有任何一位配偶对另一半在外负债一事毫不知情,那么关于这笔债务究竟是归属夫妻间的共有事务还是属于单方面行为的认定,便需依据个案实际情况进行量身裁定。若在这种情况下,未曾获悉此事的配偶能够提供充分证据证明此项债务并未用于维系夫妻共同生活所需、亦非为了共同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抑或是未经夫妻双方共同协商达成共识而产生的,那么这笔债务很可能会被判定为仅由举债一方承担的个人债务,而未曾知情的配偶则无须为此承担还款义务。举例来说,若举债方将资金用于诸如赌博、吸食毒品等非法活动,或者是与家庭日常生活毫不相干的高额个人消费,那么由此产生的债务便可归类于此类情况。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2024-08-19 06:46:37 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1、怎么认定夫妻共同债权  最高《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二条第五项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或双方取得的债权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由此,夫妻共同债权是指夫妻一方或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对第三方享有的债权。  例如,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A与B系夫妻关系,A以自己的名字对外借钱给C,双方没有约定财产制,则一般也属于婚姻期间的共同债权,A、B可以共同主张债权。  2、夫妻共同债权有什么法律特征  最高《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二条第五项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或双方取得的债权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由此,夫妻共同债权是指夫妻一方或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对第三方享有的债权。  夫妻共同债权一般具有三项法律特征:一是债权形成于夫妻关系存续期间,结婚前或离婚后形成的债权均不属于夫妻共同债权;二是债权须合法。以损害国家、集体或社会公共利益而形成的债权,不构成合法的夫妻共同债权;三是债权以夫妻共同财产为基础,以《婚姻法》第十八条规定的五种夫妻个人财产为基础的债权不构成夫妻共同债权,如一方向第三方出借的残疾人生活补助费,依法不属于夫妻共同债权;四是债权债务关系由夫妻中的一方或双方对外缔结。  结合审判实践看,夫妻共同债权大致有这样几种表现形式:一是夫妻双方共同对外缔结;二是夫妻双方同意由一方对外缔结;三是夫妻一方对外缔结,另一方不知情,事后知晓并默认;四是夫妻一方对外缔结,另一方知情后明确表示反对的;五是夫妻一方对外缔结,另一方离婚时才知情的;六是夫妻一方对外缔结,另一方离婚后才知情的。  3、如何理解“夫妻取得的共同债权”是夫妻共同财产  债权,用法律术语讲,是指得请求他人为一定行为(作为或)的民法上权利。简单举例来说,夫妻取得的共同债权就是别人欠夫妻的钱。这部分钱,在夫妻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是夫妻共同财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2条第(5)项将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或双方取得的债权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同时《婚姻法》第31条规定: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女方和子女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于夫妻共同财产,双方享有平等处理权,擅自处分可以撤销或要求赔偿,离婚时依法予以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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