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如你借给了别人一些钱,但是那个人消失得无影无踪的话,其实你可以试试下面这些方法:
首先,就是尽量把借款的各种证据都收起来,比如借条、转账记录、聊天记录什么的。
然后,可以试着找各种方式联系那个欠款人,比如说问问他的朋友亲戚之类的。要是还是找不到他的话,你就可以考虑去法院告他。到时候在法庭上,法院会根据你手上的证据和你说的那些法律法规来决定这个借款是不是真的存在的呀。
要是你把钱借出去,结果那个人消失得无影无踪,这时候咋办?
首先尽可能地找齐所有跟这笔借款有关的证据吧,比如借条、银行转账纪录啥的,还有你们的聊天记录也别忘了。接下来,你就可以试试各种方法去找那个欠债不还的人,比如说问问他身边的亲戚朋友之类的。如果还是找不到这个人的话,那你可能就要去法院告他了。到了法庭上,法官会根据你提供的证据和你说的那些法律规定来看看到底是不是真的有这么回事儿。
专业解答如果遇到曾经的好朋友起诉你欠他钱没还,你得在收到传票的那一刻算起,抓紧时间写个答辩状提交到法官那里去。这个答辩状里,你要把自己的名字、年纪、出生年月、性别、哪村哪户,还有目前在哪儿上班、家住在哪里之类的都详细写清楚。假如你是公司老板或者其他有头有脸的人物,那还得交代一下公司名叫啥了、公司地址在哪里、法人或者主要领导的名字叫什么、具体职位以及他们能找到你吗这些信息也别忘了。
专业解答民法典上说咱们的诉求有效期是三年,从你知道自身权益受到了损失,又或者应该能想到权益受损这件事儿开始算,而且是从这个时间点开始往后推的。但是,如果过了20年,那就不好意思,除非真的出了什么大事情,不然法院都不会管你的。所以如果你的好朋友借了你的钱却一直没还,已经过去10年了,那你可得小心点儿,因为这很可能已经超过了3年的诉讼时效期限了。
专业解答当你发现你借出去的钱没能按时还回来的话,别着急。法律有规定的,你可以在那个文书上写的期限过了之后还有两年时间去法院找人家帮忙要回来。要是这个文书说债务是要分批次还的话,那你就得从最后一次债务到期那天开始算起。要是文书里面没说啥时候给那也没关系,从文书生效的那天开始算起。不过需要注意的是,要是超过了这个时间点再去申请执行的话,可能就挺麻烦了。
专业解答如果那个借款的人死活不肯还钱的话,你就得去找人民法院申诉了。说的简单点就是,如果那个人不还钱给你,你就可以直接用法律来保护自己,去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这样就能把你的钱要回来。法院会按照规矩办事,比如查封他的房子、车子之类的东西,甚至还可能把它卖掉,总之就是为了保证你能拿到足够的钱。
专业解答假如借款的那个人赖账不肯还钱,出借的你就可以直接找个律师告他。不过别急,告状前先得确认下你就是那个债权人,借款的对方才是债务人,然后你要拿出证据来证明你们确实有过这笔借款,而且金额也得对得上。还有就是这个官司得是法院能管得了的那种。法院处理这种民事纠纷的时候,如果觉得适合调解的话,他们会先试着调解看看。如果你愿意接受调解,那就跟借款人一起商量着怎么把欠款给还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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