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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们香港这里,如果你申请了破产的话,那么你的个人债款就得按照下面的方法来处理:
首先,你所有的财产都会被专门负责这个事情的破产管理署给接手过去,然后他们会根据情况来决定怎么处理它们,主要就是为了还清你欠下的债。在破产这段时间里,你可能会受到一些限制和监督,比如你的收入在扣除了基本的生活开销之后,剩下的钱都要用来还债。而且破产令一般都是4到5年这么长,这期间你可能就没法再当公司董事之类的职位。
根据我们香港的《破产条例》规定:“只要是你名下的财产,除了那些你特意保留或者已经确定属于别人的以外,其他的都必须算作你的破产产业的一部分。”不过,具体的处理方法和细节还是要看每个案子的实际情况来决定的。
2024-08-14 09:51:00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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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香港如果你申请破产了,你的个人债怎么办?其实挺简单的,就是先让破产管理署来接手,然后他们会把你的财产卖掉,用来还清债务。在这个过程中,你可能会有些限制,比如你的钱只能用来还债,而且你的收入要扣掉基本的生活费才能用。
另外,破产令一般会持续4到5年,这段时间里你就别想当什么公司董事之类的职位。
根据香港的《破产条例》规定,“除了那些为了避免被分走而保留或者属于你自己的财产之外,其他所有的财产都得算是你的产业的一部分。”不过,具体怎么处理还是要看你的案子到底是啥样的。
2024-08-14 08:41:33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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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析:
在香港地区,对于那些申请破产的人士而言,其个人负债通常按照如下决策流程予以解决:在破产后,他们的财产将被破产管理署全面接收并进行有序地处置,用以偿还各种应负的债务。破产过程中,当事人会受到相应的约束与监督。在这种情况下,破产者所获得的所有收益将会优先用于清算其所背负的债务,且扣除基本生活所需的花费之后,剩余的款项方能用作其他用途。破产令的有效期为四到五年,在这段时间内,破产者不得担任任何公司的董事、高管等职务。
依据香港特别行政区的《破产条例》规定:“破产者的所有财产,除了为了避免破产分配而保留或者归属于他本人的财产之外,都应当被视为破产者产业的一部分。”值得我们关注的是,具体的处理方式以及相关细节可能会因为个案的特殊性而有所不同。
法律依据:
《破产条例》第6条
破产人的所有财产,除为免受破产分配而持有或归属的财产外,均须为破产人的产业的一部分。
2024-08-14 06:57:42 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