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贿,在不同的时期、地域,这个数量的标准可都是可能要变来变去的。现在的法律上是这样子说的,如果你收了人家三万块钱以上但是没到二十万的话,那应该就算是"金额比较大";要是你收了二十万以上但还不到三百万的话,那就得算作"金额非常大了";而要是你收了三百万以上的话,那就得算是"金额超级大了"。
2024-08-12 16:20:00 回复
受贿罪这个事,在不同的时期和地方,金额标准都会有变化。如果按照我们现在的法律来看的话,受贿的金额要是在三万块到二十万之间,那就属于“金额较大”了;受贿的金额要在二十万块钱到三百万之间的话,就是说的那个“数目不小”;而要是受贿的金额达到了三百万以上那种程度的话,那你可就要小心。这在法律上已经被认定是“数量庞大”了。
2024-08-12 14:28:13 回复
解析:
根据我国现行相关法律法规,受贿犯罪涉及到的金额标准在不同历史阶段及地域范围内可能会进行相应调整。一般而言,依据现行法律条文之规定,受贿款额若超过人民币30,000元但未达人民币200,000元者,应被视为“数额较大”;而受贿款额若超出人民币200,000元但未达人民币3,000,000元者,则应被判定为“数额巨大”;至于受贿款额若超过人民币3,000,000元者,则应被认定为“数额特别巨大”。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三条
【对犯贪污罪的处罚规定】对犯贪污罪的,根据情节轻重,分别依照下列规定处罚:
(一)贪污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较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
(二)贪污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三)贪污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数额特别巨大,并使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处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对多次贪污未经处理的,按照累计贪污数额处罚。
犯第一款罪,在提起公诉前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真诚悔罪、积极退赃,避免、减少损害结果的发生,有第一项规定情形的,可以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有第二项、第三项规定情形的,可以从轻处罚。
犯第一款罪,有第三项规定情形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人民法院根据犯罪情节等情况可以同时决定在其死刑缓期执行二年期满依法减为无期徒刑后,终身监禁,不得减刑、假释。
严格三重认证
206个细分领域
3000+城市分站
18万注册律师
3亿咨询数据
想获取更多刑事辩护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