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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咱们国家的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一十四条来说,小女孩要是玩儿大了,把山给点着了,那就有可能构成“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了,哪怕还没有真的酿成大祸。不过,因为她还是个孩子嘛,根据咱们国家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十七条关于青少年犯罪处理的规定,只要没到十四岁,就不用负刑事责任;但是如果已经过了十四岁还没满十八岁的话,那么法院在判刑的时候就要适当宽松一些,看是要从轻发落还是减轻惩罚。所以,这个小女孩虽然可能做错事了,但因为她年纪还小,而且具体情况还要再仔细查查看看(比如她到底是怎么点火的,可能带来的风险有多大,还有就是她的父母有没有责任等等),最后的判决结果可能会考虑到她还是个孩子,然后依法给出合适的处理方式。
2024-08-11 12:45:00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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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咱们国家《刑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的规定,假如这个小姑娘干的事儿属于什么“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的话,就算还没造成大问题,那也是要负上刑事责任。不过因为人家还是小孩子嘛,所以要看清楚,根据咱们《刑法》第十七条关于多大年纪才算能负刑事责任的规定,只要没到十四岁就不用背锅。但是,如果已经过了十四岁、还不到十八岁的那帮孩子们,处理起来就要稍微轻点儿因此,哪怕这个小姑娘搞出的事情可能违法了上面那条法律,但是毕竟还是个未成年人,再加上具体情况(比如说点的啥火呀、可能带来的风险有多高呀、等等等等)都得查清楚去评价下,当然也包括看看她爸爸妈妈是不是有没有责任啥的,最后法官会根据实际情况来判,可能会给她机会,然后依据法律给出公正合适的决定。
2024-08-11 11:34:48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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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析: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三)》第一百一十四条之规定,倘若该名年幼女童实施的纵火焚山行为被认定为“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即便尚未酿成重大人员伤亡或财产损失的严重后果,亦应承担相应的刑事法律责任。鉴于涉事女童尚属未成年人范畴,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十七条关于刑事责任年龄的明确规定,未满十四周岁者无需承担刑事责任;而对于已满十四周岁但不满十八周岁的未成年人,则应在量刑时予以从轻或减轻处罚。因此,针对这名女童的特定行为,尽管其行为可能涉嫌违反上述相关法律条款,然而鉴于其未成年人的特殊身份,以及具体案情仍需进一步深入调查与评估(例如纵火行为的详细过程、可能引发的潜在风险程度、监护人是否存在失职等因素),最终的司法裁决或许将充分考虑到其未成年人的身份特征,并依法作出适当的处理决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一十四条
放火、决水、爆炸以及投放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或者以其他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2024-08-11 11:16:28 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