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刑法》第234条第1款规定,致人轻伤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民法通则》第119条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致人身体伤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误工、护理、交通、住宿、住院期间伙食补助、必要的营养等费用;损伤达到伤残等级的,还需要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
我为你女儿的遭遇非常遗憾!就目前你提供的信息,其没有直接有力的证据证明其犯罪事实,关于她女儿的证词,由于是未成年人,其证明力很低,同时,在你女儿身上没有提取到对方的指纹以及其可以作鉴定的体液,因此,就目前的情况,对你女儿很不利!目前最要紧的是照顾好你女儿,预防其心理健康。若不能找到有力的证据,你们只能跟紧警察,要求他们查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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