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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保险机构因投保人涉嫌欺诈而拒绝赔偿时,投保人有权提起诉讼,然而在此之前,必须充分搜集相关证据来证明自身并未实施任何欺诈行为。若无正当理由,保险公司不得擅自解除保险合同。
根据我国相关法规,若保险公司在签订合同时早已获知投保人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的事实,也不能随意取消该合同。
2024-07-23 18:59:02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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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保险公司在理赔过程中以投保人有欺诈行为为由予以拒绝赔偿,那么投保人均可提起诉讼来维护自身权益。在此之前,必须尽可能搜集充足的证据来说明自己并非有意进行保险欺诈活动。需注意的是,若无正当理由,任何保险公司均不可解除保险合同,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保险公司在与被保险人签署合同时已有知晓投保人未尽实情之义务,那么他们也不能基于此理由解除保险合同。
2024-07-23 17:40:31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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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析:
若保险公司以投保人实施欺诈行为为借口拒绝赔偿相关损失,那么投保人则有权利提起诉讼以维护自身权益,然而在此之前,必须充分搜集并提供确凿的证据来证实其本人并未存在任何欺诈行为。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除非存在合法合理的理由,否则保险公司不得擅自解除已生效的保险合同。
同时,法律明确规定,如果保险人在签订合同时已知晓投保人未能如实告知相关信息的情形,也同样不能以此作为理由单方面解除合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十六条
投保人故意或者因重大过失未履行前款规定的如实告知义务,足以影响保险人决定是否同意承保或者提高保险费率的,保险人有权解除合同。
前款规定的合同解除权,自保险人知道有解除事由之日起,超过三十日不行使而消灭。
自合同成立之日起超过二年的,保险人不得解除合同;
发生保险事故的,保险人应当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
投保人故意不履行如实告知义务的,保险人对于合同解除前发生的保险事故,不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并不退还保险费。
保险人在合同订立时已经知道投保人未如实告知的情况的,保险人不得解除合同;
发生保险事故的,保险人应当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
2024-07-23 16:06:29 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