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挪用资金罪能不能追回损失

刘* 广西-北海 职务侵占辩护咨询 2024.07.07 11:09:00 327人阅读

挪用资金罪能不能追回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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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析:
挪用资金罪的受害者有望能够追回部分或全部的经济损失,然而能否实现这一点则受到诸多因素的影响,例如所涉及的资金是否已被肆意挥霍、是否能够寻找到相关的财产来进行赔偿等等。在司法实践中,法院会竭尽全力地对犯罪所得进行追缴,以此作为对受害者进行赔偿的主要来源。然而,鉴于现实情况的复杂性和多样性,实际能追回的损失金额或许仍然存在着一定程度的限制。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四条
犯罪分子违法所得的一切财物,应当予以追缴或者责令退赔;对被害人的合法财产,应当及时返还;违禁品和供犯罪所用的本人财物,应当予以没收。没收的财物和罚金,一律上缴国库,不得挪用和自行处理。

2024-07-07 11:11:00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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