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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析:
若该公司最终面临破产后,其所背负的债务将依照法定的破产清算程序进行处理与偿还。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之明确要求,债务人公司所有的资产将会在司法机关的严密监管下被进行彻底清理,且在资产分配时,职工工资以及社会保险费用将作为第一顺位的优先偿付对象;
其次为应缴税收款项,而对于普通债权人的债权则排在上述两类负债之后。若公司资产无法完全覆盖所有债务,那么债权人可能仅能依据比例获得部分偿付款项。在此种情形之下,我们强烈建议债权人积极参与到破产程序中来,深入了解债权申报及分配的具体细节,同时也可以寻求专业律师的协助,以便更好地保护自身权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一十三条
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
(一)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
(二)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
(三)普通破产债权。
2024-07-05 10:18:00 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