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对于采购环节中获取返利是否构成职务侵占罪这一问题,关键在于该返利是否属于公司的合法财产,以及在此过程中采购员是否借用其职务之便实施非法占有行为。倘若返利本应当归属公司所有,却遭个人擅自截流,那么此种情况下有可能会触犯职务侵占罪。
然而,若在正常的业务运营流程之中,公司对这种回扣事宜予以默认或者许可,那就不能认定为犯罪行为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一条
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
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以及其他单位从事公务的人员有前款行为的,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二条、第三百八十三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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