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根据我国现行刑法之规定,运营虚拟赌场活动将被视为“开设赌场罪”范畴之内。若涉案人员并非主犯,亦未对社会造成重大损害,同时具备取保候审资格,诸如不具有继续实施违法行为之社会威胁性等因素,便存在获得保释的可能性。
然而,鉴于赌博犯罪往往涉及到公共秩序与社会伦理道德问题,故在执法过程中,司法机关可能会持相对保守立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律师解析 开设赌场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不管是在自己的住所还是租用其他地方,只要以营利为目的,为他人提供赌博的场所和用具,已构成开设赌场罪,都应予以刑事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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