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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析:
取保候审并非必然导致逮捕之决定,而是一项强制措施的调整与变化。在这段时期内,倘若犯罪嫌疑人或被告者对其所签署的取保协议有所违反,抑或是出现了其他较为严重的情节,那么检察机关很可能会核准实施逮捕。关于这一过程所需耗费的具体时限,并没有一个固定不变的期限,而主要取决于相关案件的具体情况以及司法机构的审查进度。
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九条的明确规定,逮捕必须满足以下三个条件:
首先,必须具备确凿无疑的证据;
其次,被指控的罪行可能会被判处徒刑以上的刑罚;
最后,采取取保候审的方式无法有效防止潜在的社会危害性。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一条
对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取保候审尚不足以防止发生下列社会危险性的,应当予以逮捕:
(一)可能实施新的犯罪的;
(二)有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或者社会秩序的现实危险的;
(三)可能毁灭、伪造证据,干扰证人作证或者串供的;
(四)可能对被害人、举报人、控告人实施打击报复的;
(五)企图自杀或者逃跑的。
批准或者决定逮捕,应当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涉嫌犯罪的性质、情节,认罪认罚等情况,作为是否可能发生社会危险性的考虑因素。
对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十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或者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曾经故意犯罪或者身份不明的,应当予以逮捕。
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违反取保候审、监视居住规定,情节严重的,可以予以逮捕。
2024-07-02 15:43:00 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