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我
解析:
在对犯罪嫌疑人或被告实施逮捕措施时,必须满足三项基本条件:
首先,有确凿的证据证实其涉嫌犯罪事实的存在;
其次,基于对相关法律条款的理解,评估可能会面临徒刑及以上等级的处罚;
最后,采用如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等方式无法有效防止其对社会产生危害的风险。特别地,针对敲诈勒索罪,若嫌疑人已达到严重程度,即有持续犯罪或者逃避侦查的潜在可能性,那么便可以适用逮捕措施进行处置。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一条
对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取保候审尚不足以防止发生下列社会危险性的,应当予以逮捕:
(一)可能实施新的犯罪的;
(二)有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或者社会秩序的现实危险的;
(三)可能毁灭、伪造证据,干扰证人作证或者串供的;
(四)可能对被害人、举报人、控告人实施打击报复的;
(五)企图自杀或者逃跑的。
批准或者决定逮捕,应当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涉嫌犯罪的性质、情节,认罪认罚等情况,作为是否可能发生社会危险性的考虑因素。
对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十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或者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曾经故意犯罪或者身份不明的,应当予以逮捕。
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违反取保候审、监视居住规定,情节严重的,可以予以逮捕。
2024-07-01 12:04:00 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