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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析:
关于患有癌症等重症疾病的犯罪嫌疑人或者被告人,他们在特定条件下是有资格提出取保候审申请的。
根据我国现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明确规定,如果这些被指控犯有罪行的嫌疑人或者被告人可能会被处以较为轻微的刑罚惩罚、且同时身患严重疾病、甚至生活无法自理的情况下,只要经过审查判断,认为对其适用取保候审措施并不会对其他人和社会造成明显的潜在危害,那么就应当依法准许实施取保候审。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六十七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2024-06-28 12:15:00 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