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三十九条之规定,被指定进行监视居住的被告在特殊情况下有权获得律师会见。在此过程中,辩护律师可在侦查期间为犯罪嫌疑人提供法律援助服务;自案件移交至检察机关审查起诉之日起,辩护律师便有权利向检察院、法院查阅、摘抄、复制相关案卷资料,同时也可以与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进行会面以及通讯交流。
然而,如若所涉案件涉及到国家机密,那么律师在会见时则需得到侦查机关的许可。因此,能否进行会见主要取决于案件的性质及其所处的侦查阶段。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三十九条
辩护律师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会见和通信。其他辩护人经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许可,也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会见和通信。
辩护律师持律师执业证书、律师事务所证明和委托书或者法律援助公函要求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看守所应当及时安排会见,至迟不得超过四十八小时。
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案件,在侦查期间辩护律师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应当经侦查机关许可。上述案件,侦查机关应当事先通知看守所。
辩护律师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了解案件有关情况,提供法律咨询等;自案件移送审查起诉之日起,可以向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核实有关证据。辩护律师会见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时不被监听。
专业解答犯罪嫌疑人在指定监视居住期间,其委托的律师仍可进行会见。根据《刑事诉讼法》规定,律师有权依法会见被羁押的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并可进行书信往来。因此,即便犯罪嫌疑人接受监视居住措施,其法定权益不变,律师仍享有会见及提供法律援助的权限。
专业解答在指定监视居住期间,律师主要提供法律援助,维护嫌疑人或被告的权益。尽管律师可以与被羁押人沟通,但并未明文规定律师能否担任见证人。实践中,律师见证人通常由检察官或法官安排,在侦查机关监管下进行。因此,在指定监视居住案件中,律师通常不直接会见证人。
专业解答在监控居住期间,涉案者有权接触律师。但需注意,他们仅限会见同住家人及自行聘请的律师或辩护人,且须经公安机关批准。寻求律师帮助时,需满足两个条件:律师须为受监控居住者亲自聘请,并持有有效执业证书、在职证明及委托书或法律援助公函。
专业解答在刑事案件处理中,犯罪嫌疑人接受指定居所监视居住时,会面家人需经执行机关批准。监视居住是司法机构如法院、检察院和公安机关采取的强制性措施,限制嫌疑人或被告在一定时间内不得离开指定居所,并对其活动进行监督,以控制其人身自由。
专业解答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七条,被指定居所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需遵守:不得擅自离开居所,禁止与外界接触通信,迅速响应传唤,不干预证人作证,不销毁、篡改或串联不利证据,交出护照等证件由执行机关保管。违反者,情节严重可被逮捕。危及公共安全时,可先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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