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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宅基地转给邻居建房合法吗

汤* 福建-宁德 宅基地咨询 2024.06.15 11:54:00 487人阅读

农村宅基地转给邻居建房合法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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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析:
根据我国现行政策规定,国家许可准许符合条件的农村村民自主选择合法且有偿地拆除原本所拥有的乡村宅基地,并且大力提倡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有效地挖掘、盘活及利用闲置的乡村宅基地与闲置的房屋。基于此,我们可以明确了解到,农村宅基地确实具有出让与买卖的可能性。
然而需要注意的是,农村的宅基地,其本质上是属于农村本村的居民的一种福利待遇,而宅基地的土地所有权仍然归属于村集体所有。对于公民个人而言,他们并不具备宅基地的所有权,仅享有使用权,而宅基地的使用权则是可以进行转让的。因此,农村土地宅基地的转让与出售只能在本村居民之间进行,禁止向外村居民进行转让或出售,否则,这种转让或出售将被视为无效行为,无法得到法律的保护。
法律依据:
《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
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人均土地少、不能保障一户拥有一处宅基地的地区,县级人民政府在充分尊重农村村民意愿的基础上,可以采取措施,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保障农村村民实现户有所居。农村村民建住宅,应当符合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村庄规划,不得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并尽量使用原有的宅基地和村内空闲地。编制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村庄规划应当统筹并合理安排宅基地用地,改善农村村民居住环境和条件。农村村民住宅用地,由乡(镇)人民政府审核批准;
其中,涉及占用农用地的,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办理审批手续。农村村民出卖、出租、赠与住宅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国家允许进城落户的农村村民依法自愿有偿退出宅基地,鼓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盘活利用闲置宅基地和闲置住宅。国务院农业农村主管部门负责全国农村宅基地改革和管理有关工作。

2024-06-15 11:56:00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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