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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析:
根据现行规定,若选择通过协商方式解除婚姻关系,无需居委会介入进行调解,只需提供完整的相关资料,即可在民政部门完成离婚手续。以下为办理离婚所需的详细材料清单:
(1)填写并签署《申请离婚登记声明书》;
(2)双方就子女抚养、财产分配、债权债务处理以及对配偶一方生活困难的经济援助等事宜达成的书面协议;
(3)户口簿原件及其复印件;
(4)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其复印件;
(5)双方各自持有的《结婚证》两份;若《结婚证》遗失,则需提交申请补发的《夫妻关系证明书》;
(6)双方各自提供两张尺寸为2英寸、近半年内拍摄的免冠证件照(照片应使用相同底版)。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2024-06-14 13:45:00 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