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在患有心脏病且病情严重或可能危及生命安全的情况下,法院不得采取拘留措施。
依据相关法律条文,拘留所如发现被拘留者病情严重且可能对其生命构成威胁,应出具书面建议停止执行拘留通知,以便拘留决定机关做出相应决策。在进行收押以及收押之后的任何时间点,如果拘留所发现被拘留者同时具备以下任一情形,也应向拘留决定机关提交书面建议停止执行拘留通知,以便其根据实际情况考虑停止拘留行动:
(1)患有精神疾病或传染性疾病,需要实行隔离治疗的情况;
(2)病情严重到可能对生命安全构成威胁的程度;
(3)日常生活无法自理的状况;
(4)由于疾病原因需离开拘留所接受治疗,但短期内无法康复的情况。拘留决定机关应立即对此类情况进行评估,并做出是否停止执行拘留的决定,同时将结果通知拘留所。
法律依据:
《拘留所条例实施办法》第十九条
收拘时或者收拘后,拘留所发现被拘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出具建议停止执行拘留通知书,建议拘留决定机关作出停止执行拘留的决定:
(一)患有精神病或者患有传染病需要隔离治疗的;
(二)病情严重可能危及生命安全的;
(三)生活不能自理的;
(四)因病出所治疗,短期内无法治愈的。
拘留决定机关应当立即作出是否停止执行拘留的决定并通知拘留所。
《拘留所条例实施办法》第十九条
收拘时或者收拘后,拘留所发现被拘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出具建议停止执行拘留通知书,建议拘留决定机关作出停止执行拘留的决定:
(一)患有精神病或者患有传染病需要隔离治疗的;
(二)病情严重可能危及生命安全的;
(三)生活不能自理的;
(四)因病出所治疗,短期内无法治愈的。
拘留决定机关应当立即作出是否停止执行拘留的决定并通知拘留所。
专业解答关于被告人心脏病是否适用刑事拘留,需视情况。重病危及生命可暂缓或终止拘留;若病情未立即威胁生命且罪行严重,拘留仍可能。公安机关将综合考量被告人身体及法律条款决定。
律师解析 看情况: 一、如果被拘留人有心脏病并且会危及生命安全,拘留所一般不会将被拘留人拘留,可按照法律程序暂予监外执行。 二、如果心脏病不会危及生命安全,可以被拘留所拘留。
严格三重认证
206个细分领域
3000+城市分站
18万注册律师
3亿咨询数据
想获取更多刑事辩护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