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出于非法占有的意图,在签订以及执行合同的整个过程中,如果存在以下情况之一,便可认定其行为属于犯罪行为并应当受到追究:
1、个人诈骗公共或者私人财物,达到或超过五千元到两万元人民币的额度;
2、以单位的名义进行诈骗活动,且诈骗所得被确认为单位所有,达到或超过五万元到二十万元人民帀的额度。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以虚构的单位或者冒用他人名义签订合同的;
(二)以伪造、变造、作废的票据或者其他虚假的产权证明作担保的;
(三)没有实际履行能力,以先履行小额合同或者部分履行合同的方法,诱骗对方当事人继续签订和履行合同的;
(四)收受对方当事人给付的货物、货款、预付款或者担保财产后逃匿的;
(五)以其他方法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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