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关于取保候审申请的相关规定如下:
首先是关于取保候审申请的流程。任何已被羁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均有权利向司法部门提交取保候审申请。
然而,值得注意的是,取保候审申请应以书面形式表达。
其次,取保候审申请的决定权归属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及人民法院三方。他们在收到取保候审申请后,必须在七日内做出同意与否的答复。
最后,取保候审的具体执行机构为公安机关,而取保候审的最长期限则由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以及公安机关共同制定,最多不可超过十二个月。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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