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咨询 > 广西法律咨询 > 北海法律咨询 > 北海强奸辩护法律咨询 > 告男方强奸罪怎么才能成立

告男方强奸罪怎么才能成立

祝** 广西-北海 强奸辩护咨询 2024.06.06 12:45:00 331人阅读

告男方强奸罪怎么才能成立

其他人都在看:
北海律师 刑事辩护律师 北海刑事辩护律师 更多律师>
咨询我

解析:
强奸罪侵犯的客体主要针对的是女性的性自主权这一不可侵犯的权益。客观层面上,必须存在着使用暴力手段、胁迫方式或是其他任何可能导致女性陷入无法反抗、不敢反抗、甚至是不知反抗的境地,或者是利用女性处于无知、无助的状态下趁机实施性侵的行为。
本罪的主体是一种特殊的主体类型,即年龄达到十四周岁且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男性。从主观角度来看,这种行为表现出明显的故意性质,同时还带有明确的奸淫意图。强奸罪,是指行为人违反了我国现行刑法的相关规定,违背了受害者的个人意愿,采取暴力、威胁、伤害或其他任何可能的手段,强制性地要求受害者进行性行为,从而构成的犯罪。在这类案件中,行为主体通常都是男性,但也有个别情况下,单独的直接正犯只能由男性来承担。
然而,妇女却可以成为强奸罪的教唆犯、帮助犯,甚至是间接正犯和共同正犯。因此,强奸罪既非亲手犯,亦非身份犯。无论女性的社会地位如何、思想品德优劣、生活作风好坏、是否已婚等等因素,都不会对本罪的成立产生任何影响。
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
【强奸罪】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
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一)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情节恶劣的。
(二)强奸妇女、奸淫幼女多人的。
(三)在公共场所当众强奸妇女、奸淫幼女的。
(四)二人以上轮奸的。
(五)奸淫不满十周岁的幼女或者造成幼女伤害的。
(六)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

2024-06-06 12:46:00 回复
没有解决问题?一分钟提问,更多律师提供解答! 立即咨询
知识科普 律师解析
  • 三年的情人关系!女方告男方强奸成立吗

    专业解答当然可行。在任何情况下,未经女性同意,男子使用暴力或威胁手段与其发生性关系,均构成强奸。法律未将“丈夫”排除在“男性”范畴外,因此,在证据确凿的情况下,上述行为仍可被判定为强奸。

    2024.07.30 2278阅读
  • 男女朋友分手后告我强奸罪名成立吗

    专业解答男女朋友分手后,男方被前女友指控强奸,若遭受警方讯问或强制措施,建议尽快委托经验丰富的律师辩护,搜集证据证明双方曾恋爱关系,以驳斥指控。在此情况下,强奸指控难以成立。

    2024.06.25 3741阅读
热门专题 优质咨询 热点推荐
诊断报告 全面解读 深度解析

法律问题专业剖析,免费提供
法律问题诊断分析报告~

免费体验
优选专业律师

律师三重认证,为您提供更专
业、更权威的真人律师~

立即查看

1分钟提问,海量律师解答

1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2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3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立即咨询

想获取更多刑事辩护资讯

微信扫一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