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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问下,下班途中相撞,但是是电动车这是不是不属于工伤保险啊?

pub****850 江苏-南通 工伤认定咨询 2024.06.03 08:59:07 333人阅读

你好我想问下,下班 途中相撞,但是是电动车 这是不是不属于工伤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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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江苏-无锡 咨询解答:4217条

你好,上下班路上发生交通事故主要看责任划分,您这边同等责任以下就能走工伤

2024-06-03 09:28:20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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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806280066 (咨询请说明来自律图)
地区:江苏-南通 咨询解答:71条

只要是交通事故,重点您这个事故有没有交警处理?

2024-06-03 13:58:53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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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51853578 (咨询请说明来自律图)
地区:江苏-常州 咨询解答:34809条

你好可以电话聊下具体情况进行维权

2024-06-03 12:04:13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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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485115619 (咨询请说明来自律图)
地区:江苏-南通 咨询解答:4631条

看是不是对方全责,是全责可以报工伤

2024-06-03 10:20:58 回复
地区:江苏-南通 咨询解答:5431条

你好,我是平台推荐的律师

2024-06-03 09:33:39 回复
地区:江苏-南通 咨询解答:5259条

如果需要进一步咨询,可以与我联系

2024-06-03 09:15:34 回复
查看其他1位律师回复

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的有关规定,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的职工应当认定为工伤。条例规定,职工有六种情形之一,应认定为工伤: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患职业病的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条例还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职工和用工单位因工伤认定发生争议由用人单位承担举证责任。国家劳动部于1996年8月12日发布了《企业职工工伤保险试行办法》,该办法第8条对哪些情况可认定为工伤问题作出了明确的规定。按该规定,职工上下班途中遇到交通事故的可认定为工伤,但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第一,必须是在上下班的规定时间发生的交通事故第二,必须是在上下班的必经线路上发生的交通事故第三,必须是本人没有责任或者不是主要责任第四,必须是因机动车而引起的道路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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