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轶律师是北京家理律师事务所创始人、主任,第十一、十二届北京市律师代表大会代表。易轶律师深耕婚姻家事法律服务行业17年,亲办案件780余件,单案最大标的100亿,在离婚、继承、财产分割等婚姻家事诉讼与非诉领域具备深厚的专业积淀和出色的实战经验。尤其擅长处理高难度、高标的额的离婚、继承与财产分割案件,在多个重大、复杂家事诉讼中取得突破性成果,以出色的庭审驾驭能力和谈判技巧为客户争取实质权益。易轶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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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析:
针对因拖欠抚养费用而被提起诉讼的情况,可以采取以下策略:
1、倘若您拥有正当合理的反驳理由,那么应当精心准备相关证据,以备在法庭上进行有力辩护;
2、反之,若您无法提供充分的反驳理由,并且依法确实负有向子女支付抚养费用的义务,则可能会面临败诉的风险。在此种情况下,建议您尝试与原告方达成和解,请求对方撤销诉讼,同时就抚养费用问题达成共识性的协议。
然而,若您仍然拒绝履行抚养费用支付义务,那么人民法院将有权采取强制执行措施。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八条
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被告应当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答辩状。答辩状应当记明被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答辩状之日起五日内将答辩状副本发送原告。
被告不提出答辩状的,不影响人民法院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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