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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析:
在法律层面上,可以回答这个问题是肯定的。
首先,我们要明确,取保候审这一制度,实际上是在刑事案件的审理过程中,对犯罪嫌疑人所实施的一种临时性和禁止性的强制措施。这种措施的实行,需要严格依据法律规定的条件来执行,并不存在对于受害者罪名的任何限制。
其次,如果犯罪嫌疑人或被告本人有可能被判处管制、拘役或是同时附加其他的刑事处罚,那么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等司法机构有权对这些人员采取取保候审的措施。
再者,当犯罪嫌疑人或被告可能会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的刑罚时,只要他们在接受取保候审后不会对社会造成严重的危害,那么就可以依法对其实施取保候审。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五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2024-05-30 16:23:00 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