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关于违法合同是否需要被撤销这个问题,答案并非如此。
实际上,违法合同更确切的表述应为“不合法”或者“不具备法律效应”。
依法而言,凡是违反了国家法律以及行政规章制度的强制性规定的合同均会失去法律效力,因此可以认定为是非法合同,亦可称为无效合同。
此时,当有关当事人想要维护自身权益时,应该向法院或者相关仲裁机构提出确认合同无效的请求,而非申请撤销该合同。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
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三条
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但是,该强制性规定不导致该民事法律行为无效的除外。
违背公序良俗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律师解析 行政行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判决确认违法,但不撤销行政行为: (一)行政行为依法应当撤销,但撤销会给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二)行政行为程序轻微违法,但对原告权利不产生实际影响的。 行政行为有下列情形之一,不需要撤销或者判决履行的,人民法院判决确认违法: (一)行政行为违法,但不具有可撤销内容的; (二)被告改变原违法行政行为,原告仍要求确认原行政行为违法的; (三)被告不履行或者拖延履行法定职责,判决履行没有意义的。 1、行政行为有实施主体不具有行政主体资格或者没有依据等重大且明显违法情形,原告申请确认行政行为无效的,人民法院判决确认无效。 2、人民法院判决确认违法或者无效的,可以同时判决责令被告采取补救措施;给原告造成损失的,依法判决被告承担赔偿责任。行政处罚明显不当,或者其他行政行为涉及对款额的确定、认定确有错误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变更。 3、人民法院判决变更,不得加重原告的义务或者减损原告的权益。但利害关系人同为原告,且诉讼请求相反的除外。
律师解析 在中国的《行政处罚法》中,第一次明确规定了“首违不罚”的原则,也就是说,对于执法人员来说,如果发现有人出现了初次违反法规且所造成的危害结果轻微、同时能够立即进行纠正的情况,是可以考虑免于实施行政处罚的。 这样一来,为执法者在进行首次违法行为判定时提供了深入理解和坚实的法理支撑,也使得这一决定具备了明确的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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