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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安管理处罚49条不予处罚的情形有哪些

王** 广西-北海 治安管理咨询 2024.05.28 13:15:00 361人阅读

治安管理处罚49条不予处罚的情形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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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析:
1.未成年人在尚未达到十四岁之前触犯了有关治安管理方面的法律规章,原则上可以暂不实施处罚措施;
2.对于那些无法辨别自身行为或对行为失去控制能力的精神病患者,若其同样涉及到违反治安管理方面的违法行为,也可暂时免除处罚;
3.对于视力或听力受损严重的盲人和又聋又哑的人群体,在他们违反治安管理相关规定时,通常可酌情考虑放弃实施处罚;
4.对于表现出显著立功行为的人员,在其违反治安管理相关规定时,亦可考虑给予适当的宽大处理,免于处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十九条
违反治安管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减轻处罚或者不予处罚:
(一)情节特别轻微的;
(二)主动消除或者减轻违法后果,并取得被侵害人谅解的;
(三)出于他人胁迫或者诱骗的;
(四)主动投案,向公安机关如实陈述自己的违法行为的;
(五)有立功表现的。

2024-05-28 13:17:00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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