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因为喝了朋友给的图中产品,有了效果,并没有出现任何不舒适以后,朋友说帮她宣传可以打折,我便帮朋友宣传图中的减肥药,对方跟我买了以后,被对方以三无产品为理由,说吃了以后头晕恶心,并把我告上法庭,要求我十倍赔偿。但是提供的证据仅仅只有聊天记录,并没有医院系统的诊断,还有药品检测报告,过后,开庭前,他多次给我发消息,我在哄孩子时又收到原告的消息情绪激动之下回复了以上消息,我的答辩和质证意见还有胜算吗
首先从证据角度看聊天记录只是初步证据,没有医院诊断和药品检测报告支撑,证明力有限。其他方面,对方开庭前多次发消息,你情绪激动回复,要注意这些内容是否会被对方利用。再次,你可以提出对方没有充分证据证明产品是三无产品以及其身体不适与产品有直接因果关系。最后,建议你积极收集对自己有利的证据,比如产品来源、质量合格证明等,同时可以考虑与对方协商解决,争取和解。我是杭州的吴亮律师,如果仍有疑问,欢迎追问或一对一咨询。
2026-03-16 14:34:43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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