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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资诈骗罪要点有哪些条款

肖* 福建-宁德 金融诈骗辩护咨询 2024.05.26 10:25:00 483人阅读

集资诈骗罪要点有哪些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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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析:
在解释集资诈骗罪的核心内容时,我们需要关注以下几个关键点。
首先,就是罪犯是否存在明确的“非法占有”意图。
此处所指的非法占有,是指犯罪嫌疑人有将非正当途径募集来的资金占为己有的不良企图。
此种行为可能表现为将资金纳入自身或者其他单位的掌控之中,或者肆意浪费挥霍这些资金,甚至试图通过携款潜逃等方式,达到将资金据为己有的目的。
再者,我们谈论到,集资诈骗犯罪是以诈欺行为作为其基本特征之一。
也就是说,犯罪分子往往会采取欺骗性的手段,如声称已经获得了政府部门的许可、发布虚假的广告宣传、夸大其词地描述公司或者项目等等,以此来博取广大民众的信赖。
此外,集资诈骗罪并非轻罪,它对受害金额提出了严格的要求。
具体来说,如果个人进行集资诈骗,涉案金额超过20万元人民币的话,那么该犯罪即可被确认为数额巨大;
而对于单位而言,如果其集资诈骗的金额超过50万元人民币,同样可以认定为数额巨大。
而针对个人集资诈骗案件,如果犯罪分子诈骗的总金额高达100万元人民币以上,那么这种情况就符合限额特别巨大的要求;
相对应地,如果单位实施集资诈骗,其犯罪总额如果达到250万元人民币以上,也将被视为情节具备特别严重性。
因此,我们应该提高警惕,避免成为集资诈骗的受害者,同时也呼吁社会大众共同努力打击此类犯罪活动。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九十二条
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2024-05-26 10:27:00 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1、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的集资管理制度和公私财产所有权。 2、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数额较大的行为。本罪客观方面应注意以下三个方面: (1)使用诈骗方法。传统的诈骗方法包括虚构事实和隐瞒真相两种。就集资诈骗罪而言,具体表现为,虚构集资用途,以虚假的证明文件和高回报率为诱饵,骗取集资款。在实践中,行为人采用的诈骗手段是多种多样的,如有的行为人以“共同投资”名义欺骗他人,有的行为人采用比银行同期存款利率高出若干倍的方法诱惑他人。 (2)非法集资。非法集资,是指公司、企业、其他组织或个人未经有权机关批准,违反法律法规,通过不正当的渠道,向社会公众募集资金的行为。 3、本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既可以是自然人,也可以是单位。 4、本罪在主观方面是故意,并且以非法占有为目的。

1、从法律层面讲,非法集资或集资诈骗案件中的涉案财产要等到终审判决后才能处理。 因为我国《刑事诉讼法》确立了无罪推定原则:任何人在未经法定程序确定之前,在法律上应视其为无罪。 所以非法集资、集资诈骗案的涉案财产在作出终审判决前,其权属不能发生变化,仍然属于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所有,相关部门只是代管的角色。 2、非法集资案件资产处置方式。主要有两种:一是公安机关先期处置方式。二是资产处置领导小组全面处置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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