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侵占罪无法偿还能否分期

夏** 江西-九江 刑事自诉咨询 2024.05.25 18:00:00 494人阅读

侵占罪无法偿还能否分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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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析:
关于职务侵占款项的处置方法如下:
首先,必须退回该款项,而且这种要求具有强制性。
其次,若犯罪者目前无能力全额还款,则可考虑分期偿还。
这是在犯罪者短期内无法全额还款的情况下,等待其有收入时逐步偿还,分期偿还的时间长度不受限制。
若始终未能完全偿还,分期偿还仍需持续进行,直至全部偿清为止。
再次,若犯罪者永久无法全额偿还,也不能免除其还款责任。
此时,可以采取强制措施冻结犯罪者的财产,对其名下所有资产进行拍卖,用以偿还赃款。
或者等到犯罪者刑满释放后再处理其财产。
值得注意的是,犯罪者的家属并无义务为其偿还赃款,除非他们自愿提供帮助。
最后,若财产拍卖所得金额不足以偿还全部赃款,也只能无限期延长偿还期限,直至全部偿清。
如有超出赃款的部分,应立即返还给犯罪者。
法律依据:
《刑法》第六十四条
犯罪分子违法所得的一切财物,应当予以追缴或者责令退赔;
对被害人的合法财产,应当及时返还;
违禁品和供犯罪所用的本人财物,应当予以没收。
没收的财物和罚金,一律上缴国库,不得挪用和自行处理。

2024-05-25 18:02:00 回复

对于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本罪的犯罪客体是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财产所有权。此处所称“公司”,是指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设立的非国有的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所称“企业”,是指除上述公司以外的非国有的经过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批准设立的有一定数量的注册资金及一定数量的从业人员的营利性的经济组织,如商店、工厂、饭店、宾馆及各种服务性行业、交通运输行业等经济组织;其他单位,是指除上述公司、企业以外的非国有的社会团体或经济组织,包括集体或者民办的事业单位,以及各类团体。 职务侵占罪侵犯的对象是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财物,包括动产和不动产所谓“动产”,不仅指已在公司、企业、其他单位占有、管理之下的钱财(包括人民币、外币、有价证券等),而且也包括本单位有权占有而未占有的财物,如公司、企业或其他单位拥有的债权。就财物的形态而言,犯罪对象包括有形物和无形物,如厂房、电力、煤气、天然气、工业产权,等等。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我国《刑法》第270条规定,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的,或者将他人的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出的行为,构成侵占罪。依照上述法条,只有侵占他人遗忘物才可能构成侵占罪,侵占遗失物的,不构成侵占罪。遗忘物与遗失物区分的关键在于物的主人对物有没有控制能力,对于遗忘物,由于随时可以想起来物的位置,物的主人对物仍具有控制力,遗忘物仍在所有人的占有之下,但对于遗失物,由于物的主人已经对物失去控制力,不再占有该物,因此侵占遗失物的,不构成侵占罪。但此观点目前有所动摇,有的学者就认为拾得遗失物,拒不归还的,仍构成侵占罪。目前司法实践中仍以第一种观点为主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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