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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福建-宁德
解析:
危险驾驶罪乃是故意之罪行。
其主观心理构成方面以故意为主导因素,属于行为犯的范畴,意指行为人清楚地知晓自身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辆亦或是实施驾驶机动车互相追逐竞速的行为将对公共安全构成潜在威胁,同时怀有希望或放任此类状况发生的意图。
法律依据:
《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
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拘役,并处罚金:
(一)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
(二)醉酒驾驶机动车的;
(三)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
(四)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危及公共安全的。
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前款第三项、第四项行为负有直接责任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2024-05-25 17:26:00 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