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开设赌场是指开设以行为人为中心,在其支配下供他人赌博的场所的行为。这里开设的赌场,包括临时性的赌场,长期性的赌场,也包括在我国领域外周边地区的且主要客源为我国公民的赌场。以下两种特殊情况也可被认定为开设赌场行为: ①利用互联网、移动通讯终端等传输赌博视频、数据,组织赌博活动的,例如建立赌博网站并接受投注或提供给他人组织赌博,参与赌博网站利润分成等。 ②设置具有退币、退分、退钢珠等赌博功能的电子游戏设施设备,并以现金、有价证券等贵重款物作为奖品的。如果行为人仅仅为赌博从事接送参赌人员、发牌、兑换筹码等活动的人员,只有在参与赌场利润分成或是领取高额固定工资的情况下,才会被认定为开设赌场罪。
三人开设赌场罪,一般量为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可以减轻或者免除处罚。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零三条第二款【开设赌场罪】开设赌场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第六十八条 【立功】犯罪分子有揭发他人犯罪行为,查证属实的,或者提供重要线索,从而得以侦破其他案件等立功表现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可以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赌博罪,是指以营利为目的,聚众赌博或者以赌博为业的行为。 以营利为目的,聚众赌博,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与立案追诉: 第一,组织三人以上赌博,抽头渔利五千元以上的 第二,组织三人以上赌博,赌资数量额累计五万元以上的 第三,组织三人以上赌博,参赌人数累计二十人以上的 第四,组织中国公民10人以上赴境外赌博,从中收取回扣、介绍费的 以营利为目的,以赌博为业,应予以立案追诉,赌博犯罪中用作赌注的款物,换取筹码的款物和通过赌博获取的款物属于赌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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