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诈骗罪敲诈勒索罪离岸标准有几种

杨* 江西-九江 金融诈骗辩护咨询 2024.05.24 17:07:00 474人阅读

诈骗罪敲诈勒索罪离岸标准有几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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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析:
在法律术语中,敲诈勒索罪与诈骗罪之间存在着显著的差别。
其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从犯罪行为的具体表现形式来看,前者主要通过威胁或者要挟等方式,逼迫受害者因恐惧心理而不得不支付财物;
而后者则是通过虚假陈述或者掩盖真实情况的手法,让受害者因为受到误导而心甘情愿地给予物品;
其次,对于受害者向罪犯交付财物时所处的情绪状态,前述两种罪行亦有明显差异:
诈骗罪中的受害者往往是在遭受欺骗之后,处于“自愿”的心态下交付财物;
然而,敲诈勒索罪中的受害者则是由于恐惧心理而“被迫”支付财物;
再者,从司法机关对这两类案件的立案标准来看,诈骗罪的起点金额为人民币三千元以上,而数额巨大的标准则为人民币五万元以上,至于数额特别巨大的标准更是高达人民币二十万元以上;
相比之下,敲诈勒索罪的起点金额为人民币二千元以上,而数额巨大的标准则为人民币二万元以上;
最后,从量刑标准来看,诈骗罪的最高刑罚可以达到有期徒刑十年以上甚至无期徒刑;
而敲诈勒索罪的最高刑罚则仅限于有期徒刑十年。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
【诈骗罪】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
第二百七十四条
【敲诈勒索罪】敲诈勒索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敲诈勒索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2024-05-24 17:09:00 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四条规定,敲诈勒索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对被害人使用威胁或要挟的方法,强行索要公私财物的行为。我国《刑法》第二百七十四条 敲诈勒索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敲诈勒索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敲诈勒索罪是一种重要的侵犯财产罪,其犯罪对象是公私财物。


一、维权过度是敲诈勒索吗一台价值2万元的笔记本电脑,为大三学生黄静换来了10个月的“牢狱之灾”。2006年,黄静购买了一台华硕电脑,在修理过程中发现其CPU存在问题。然而在维权过程中,黄静却被华硕以敲诈勒索之名告到公安部门。此后,黄静被批准逮捕,在度过了10个月。然而,黄静在被关押10个月后,2007年11月9日,海淀区人民检察院以证据不足为由,对黄静做出不决定。检察院在《刑事赔偿确认决定书》中指出:“律师采用向媒体曝光,将华硕公司使用测试版CPU的问题公之于众的方式与华硕公司谈判索取赔偿的方式,虽然带有要挟的意味,但与敲诈勒索罪中‘胁迫’有质的区别。黄静在自己的权益遭到侵犯后以曝光的方式索赔,并不是一种侵害行为,而是维权行为,索要500万美金属于维权过度但不是敲诈勒索。”
二、敲诈勒索罪的构成要件是什么
1、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复杂客体,不仅侵犯公私财物的所有权,还危及他人的人身权利或者其他权益。这是本罪与盗窃罪、诈骗罪不同的显著特点之一。本罪侵犯的对象为公私财物。
2、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采用威胁、要挟、恫吓等手段,迫使被害人交出财物的行为。威胁,是指以恶害相通告迫使被害人处分财产,即如果不按照行为人的要求处分财产,就会在将来的某个时间遭受恶害。所谓要挟方法,通常是指抓住被害人的某些把柄或者制造某种迫使其交付财物的借口,如以揭发、盗窃等违法犯罪事实或生活作风等相要挟。
3、主体要件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凡达到法定刑事责任年龄且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构成本罪。
4、主观要件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直接故意,必须具有非法强索他人财物的目的。如果行为人不具有这种目的,或者索取财物的目的并不违法,如消费者维权或者债权人为讨还久欠不还的债务而使用带有一定威胁成份的语言,催促债务人加快偿还等,都不构成敲诈勒索罪。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逼人写借条是否构成敲诈勒索罪要看借条中所写数额是多少,如果所写的数额较大,就可能会涉嫌敲诈勒索罪,还有可能涉嫌诈骗,如果数额没达到敲诈勒索罪的标准,就属于民法上的胁迫行为,被迫写借条的人可以向或仲裁机构申请变更或者撤销。还是要看具体案件案情。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四条 敲诈勒索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五十四条下列合同,当事人一方有权请求人民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
(一)因重大误解订立的;
(二)在订立合同时显失公平的。
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
当事人请求变更的,人民或者仲裁机构不得撤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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