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众斗殴的,对首要分子和其他积极参加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首要分子和其他积极参加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
1、多次聚众斗殴的;
2、聚众殴人数多、规模大、社会影购恶劣的;
3、在公共场所或者交通要道聚众斗殴,造成社会秩序严重混乱的;
4、持械聚众斗殴。如果在聚众斗殴中,致人重伤、死亡的,则不能再按本罪处罚。而应当依照《刑法》第234条、第232条规定的,故意伤害罪或故意罪定罪处罚。因此,聚众斗殴罪虽然没有死刑,但如果在聚众斗殴中,致人重伤、死亡,罪行极其严重的,也可以依法判处死刑,包括死缓。如果情节轻微,后果不严重,可以争取缓刑或者不,免于刑事处罚。
对于聚众斗殴的立案标准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聚众斗殴罪立案的标准:
1、组织、策划、指挥聚众斗殴的首要分子,应予立案追诉。
2、积极参加聚众斗殴的,应予立案追诉。所谓“组织”,是指有目的、有计划地将分散的人员安排起来使之成为某一特定的集团或群体。具体到本罪,只有运用言语等和纠集多人去斗殴,并且负责组织的人数在3人以上,才能认定组织作用。所谓“策划”,是指为实现特定目标而制定计划方案、进行部署安排。具体到本罪,策划作用是对聚众斗殴活动进行整体部署安排,制定具体的行动时间、地点、方案等。这种部署、计划安排即使最终没有完全被实行也不影响策划者的策划行为性质的成立。所谓“指挥”,是指指使、命令、全面的调度。具体到本罪,指挥作用主要是指发号施令,命令、分配人员参加斗殴等。而且这种“指挥”也必须是全局性的,在斗殴过程中具体的参与人员临时性的分配打击对象或教唆他人采取某种打击方式等行为,一般不认定为“指挥”行为。
您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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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从时间上讲,最短的处罚是拘役一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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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从处罚性质上讲,最轻的处罚是管制(最低三个月)。《刑法》对聚众斗殴罪的处罚:第二百九十二条 【聚众斗殴罪】聚众斗殴的,对首要分子和其他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首要分子和其他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一)多次聚众斗殴的;
(二)聚众斗殴人数多,规模大,社会影响恶劣的;
(三)在公共场所或者交通要道聚众斗殴,造成社会秩序严重混乱的;
(四)持械聚众斗殴的。希望对你有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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