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我
地区:天津-蓟州区
解析:
在贩卖毒品案件中,量刑的主要依据是毒品的数量及品种。
以下列举以海洛因为代表的传统毒品以及以冰毒(甲基苯丙胺)为主的合成毒品为例进行说明。
首先,贩卖海洛因等传统毒品的数量低于7克时,将被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其次,贩卖海洛因等传统毒品的数量介于7至10克之间或者虽然不足7克但是向三名以上人员分销或者实施了三次以上贩卖行为的,将面临3至7年的有期徒刑惩罚;
再次,贩卖海洛因等传统毒品的数量达到10至50克范围内的,将被判处7至15年不等的有期徒刑;
最后,贩卖海洛因等传统毒品的数量超过50克的,将被判处15年有期徒刑乃至无期徒刑甚至死刑。
而对于贩卖其他类型毒品的情况,则需要根据特定的换算比例,将其换算成海洛因或冰毒的重量后再参照上述标准进行量刑。
例如,K粉(氯胺酮)与海洛因的换算比例为10:
1,γ-羟基丁酸与海洛因的换算比例为40:
1。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七条
【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无论数量多少,都应当追究刑事责任,予以刑事处罚。
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五年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一)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鸦片一千克以上、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五十克以上或者其他毒品数量大的;
(二)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集团的首要分子;
(三)武装掩护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的;
(四)以暴力抗拒检查、拘留、逮捕,情节严重的;
(五)参与有组织的国际贩毒活动的。
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鸦片二百克以上不满一千克、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十克以上不满五十克或者其他毒品数量较大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鸦片不满二百克、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不满十克或者其他少量毒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单位犯第二款、第三款、第四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各该款的规定处罚。
利用、教唆未成年人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或者向未成年人出售毒品的,从重处罚。
对多次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未经处理的,毒品数量累计计算。
2024-05-23 18:05:00 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