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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山西-运城
解析:
(一)若涉案事项不涉及任何财产权益纠纷,则每项诉讼服务的收费范围在人民币800至10000元之间;
而对于涉及财产权益纠纷的案件,其每件基本服务费用应介乎人民币1000至2000元之间。
如争议标的金额超出人民币1万元,可根据下列方式进行逐步递增式的分段计算。
关于计费比率的具体规定如下:
凡争议标的金额在人民币10001元至100000元之间者,其计费比率为5%至6%;
若争议标的金额在人民币100001元至1000000元之间者,其计费比率为4%至5%;
若争议标的金额在人民币1000001元至5000000元之间者,其计费比率为3%至4%;
若争议标的金额在人民币5000001元至10000000元之间者,其计费比率为2%至3%;
若争议标的金额在人民币10000001元至50000000元之间者,其计费比率为1%至2%;
若争议标的金额超过人民币50000001元,其计费比率为0.5%至1%。
(二)在审查起诉阶段,若涉案事项不涉及任何财产权益纠纷,则每项诉讼服务的收费范围在人民币1500至12000元之间;
而对于涉及财产权益纠纷的案件,其收费标准将参照代理涉及财产权益纠纷的民事诉讼案件的收费标准,但最低收费不得低于人民币2000元。
(三)在审判阶段,若涉案事项不涉及任何财产权益纠纷,则每项诉讼服务的收费范围如下:
(1)作为被告人的辩护人:
每件收费范围在人民币2500元至20000元之间;
(2)作为自诉人或被害人的诉讼代理人:
每件收费范围在人民币2000元至15000元之间。
至于涉及财产权益纠纷的案件,其收费标准将参照代理涉及财产权益纠纷的民事诉讼案件的收费标准执行。
法律依据:
《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第四条
律师服务收费实行政府指导价和市场调节价。
第五条
律师事务所依法提供下列法律服务实行政府指导价:
(一)代理民事诉讼案件;
(二)代理行政诉讼案件;
(三)代理国家赔偿案件;
(四)为刑事案件犯罪嫌疑人提供法律咨询、代理申诉和控告、申请取保候审,担任被告人的辩护人或自诉人、被害人的诉讼代理人;
(五)代理各类诉讼案件的申诉。
律师事务所提供其他法律服务的收费实行市场调节价。
第六条
政府指导价的基准价和浮动幅度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同级司法行政部门制定。
第九条
实行市场调节的律师服务收费,由律师事务所与委托人协商确定。
律师事务所与委托人协商律师服务收费应当考虑以下主要因素:
(一)耗费的工作时间;
(二)法律事务的难易程度;
(三)委托人的承受能力;
(四)律师可能承担的风险和责任;
(五)律师的社会信誉和工作水平等。
第十条
律师服务收费可以根据不同的服务内容,采取计件收费、按标的额比例收费和计时收费等方式。
计件收费一般适用于不涉及财产关系的法律事务;
按标的额比例收费适用于涉及财产关系的法律事务;
计时收费可适用于全部法律事务。
2024-05-22 16:16:00 回复